上海PE大跃进


国内城市促成资源集聚的能力有时令人称奇,这是民主政体所在地区做不到的高效率。香港和上海在谁是国际金融中心的问题上,一直在暗中角力,但香港的动作可谓缓慢,只是在想而缺乏行动。

上海认为,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中,主战场主要是三类,一是商业银行;二是投行、证券公司;三是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只有第三类是和实体经济密切结合的,能起到产业升级的作用。

这是对的,目前上海已经吸引了不少前两类机构,加上风险投资和PE,将如虎添翼,至少打造了成为金融中心的完整的基础。而上海所吸引的 机构部分是从香港搬迁过去的,或者是国外机构因此而调整了重点和结构布局,在这个方面,香港和上海形成了零和博弈。

在政策方面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资PE的资金进来后,可以不受外管局142号文的限制。142号文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二是,在成立的人民币基金中,只要外资比例不超20%就可享受国民待遇。

主要政策障碍在于外管局的142号文,目前,国内的外汇管制问题确实对于经济开放具有很大的阻碍作用,中央政府应该关注这个方面的改革,这一制度限制取消后,国内的PE事业将出现跃进现象,受惠的地区将不止是上海和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