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之(147)——中国的焦点事件为什么总是没有下文?


近日网上又爆原中石化总经理陈同海贪污受贿一案的相关新闻。

其焦点之一,7月15日,因受贿1.9573亿余元,陈同海一审被判死缓。公开资料显示,陈同海单笔最高受贿金额达1.6亿元,创建国以来单笔受贿金额之最,但最终他并没有如人们所猜测的那样,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获得了缓期二年执行的免死金牌。疑点之一,既然是创建国以来单笔受贿金额之最(1.6亿),为什么没有构成“死刑立即执行”之极刑?并且整个过程看不到有关“被免死”的理由。也即没有下文。

焦点之二,爆料陈同海以“日花费4万”的挥霍程度与另一贪官“共享情妇”。这里“情妇”是谁?贪官为哪个?被保密,未见透露。正如深圳市长“买官案”一样,只知道,许宗衡当年花数千万买得深圳市长一职,却不知道,他这官是从哪买的。整个事件是一片“云山雾罩”。

焦点之三,陈同海收受的共五笔总额高达1.9573亿天量贿赂款,其行贿方是谁?单笔行贿1.6亿“建国以来之最”贿赂款的究竟是何方“神人”?是原本就没有一点蛛丝马迹?还是“天机不可泄露”?

上述系列问题,均因没有下文而令人更加的心生疑虑,于是更多的猜测和联想便自然产生:莫非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背后隐藏的是更加令人触目惊心的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