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嫖幼”局长因强奸罪获刑10年 评论 4 views 价值中国 文化/社会 杂谈 四川宜宾“嫖幼”局长因强奸罪获刑10年 四川宜宾“嫖幼”局长因强奸罪获刑10年 2008年12月,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价格,与一名13岁女生发生性关系,被公安行拘15日。2009年5月14日,卢玉敏被开除党籍公职,7月,宜宾翠屏区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卢玉敏被控强奸。今日,宜宾翠屏区法院就卢玉敏强奸幼女案作出一审判决,卢玉敏因强奸罪获刑十年。 国家干部以恶劣的手段强奸未成年少女,怎么只判了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