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村运动及其经验


                     韩国新村运动及其经验
                                    

                                    党双忍

  我曾于2006年10月26日至29日到韩国考察新村运动有关情况。最近在思考打造工作载体,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机制的问题,感觉韩国新村运动的经验对我们很有用,又集中精力专注研究韩国新村运动及其经验。

    从有关资料介绍可知,“住草屋,点油灯,吃两餐”是20世纪60年代韩国农民生活的写照。1962年,韩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82美元,农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3%,农业劳动力占就业总人口的63%。全国250万农户80%住茅草房,80%不通电,40%的村不通汽车。

  1962-1971年,韩国政府先后推行了两个五年计划,实施了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这个10年期间,韩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很快。但在此期间工农业发展速度之差从2.5个百分点扩大到8个百分点。城市居民和农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1962年农户收入是城市居民的71%,1970年降到61%。导致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弱质化,农业后继无人,并由此带来诸多社会难题。

  第三个五年计划起,韩国政府调整了发展战略,把工农业均衡发展和农水产经济开发放在首位。自1970年4月起,韩国政府启动实施以“勤奋、自助、合作”为宗旨的乡村建设运动,即“新村运动”。其目的是把传统落后的乡村变成现代进步的希望之乡。新村运动的内容可以概括6个方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大幅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基层农协,兴建村民会馆,强化社区功能,配套农村政策。

  新村运动的第一阶段,从1971年到1974年,是打基础阶段,也是改善环境阶段。 1971年初开始,在每个村政府实施一个实验性项目,免费提供335包水泥,平均每户约4 袋,每袋50斤,让各村自行决定如何用这些水泥改善村庄环境。政府提出十大建议性项目,但不强制执行。经过4年时间,乡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包括换房顶、修院墙、绿化荒山、修整村中的小巷、建公共澡堂、公共洗衣处、公共饮水设施等。

  第二阶段从1974到1976年,是全面发展阶段,重点是发展生产,突出增加收入。在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为了推进新村运动的进一步发展,1983年韩国政府提出“农村工业园”计划,在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建立工业园,通过在这些地区建立工厂,发展非农产业,增加农村收入,并于1984年付诸实施。“农村工业园区”由1984年的37个,1986年61个,1987年107个,1988年122家,入住企业1355家。韩国以工业化来推动“|新村运动”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地区的工业和非农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使经济增长和工业化空间布局得到了平衡,城乡差距迅速缩小。畜牧业、渔业、林业也都有了较快发展。

  第三阶段从1977到1981年,为自立发展阶段,也有人称其为“精神启蒙”阶段。通过启蒙全面提高和巩固运动成果。这一阶段政府还在克服新村项目规模过小、加强区域合作、密切城乡工农关系等方面做出了一些尝试,同时鼓励特色种植和养殖并兴建农业和制造业相结合的工业园区,引导农民通过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增加收入。为推动乡村文化的建设与发展,为广大农村提供各种建材,支援农村的文化住宅和农工开发区建设。韩国新村运动中注意发挥乡村社区作用,村一级成立由村发展委员会,负责本村发展计划和集体性工作组织执行。建立村民会馆,在会馆里开展农民之间交流,培养协作与实践的能力。韩国新村运动始终围绕促进农民树立“勤劳、自助、合作”精神展开,把农民主创精神放在第一位,让农民积极参与,不断改善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农业的生产环境。

  第四阶段,从1981年到1988年,为国民自发运动阶段。1981年后,政府调整了新村运动的政策与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全国性新村运动的民间组织,培训和信息、宣传工作改由民间组织来承担。政府只是通过制定规划、协调、服务,以及提供一些财政、物质、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手段,着重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金融业、流通业。1988年以后,韩国经济快速发展,繁荣气象从城市向农村扩散,新村运动也有鲜明的社区文明建设与经济开发的特征。政府致力于国民伦理道德建设、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民主与法制教育。

  经过10多年的新村运动,韩国农村物质生活条件有极大改善,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国民经济有快速增长。新村运动初期,全国大部分农村都组织实施了修建桥梁、改善公路的工程。1971-1975年韩国农村新架设6.5万座桥梁,各村都修筑了宽3.5 米、长2~4公里的进村公路。到70年代后期,除了个别极为偏僻的农村外,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车。村民们又自发起来,修筑了许多政府还没有顾及到的大小河堤。1977年所有农民都住进了换成瓦片或铁片房顶的房屋,到1978年98%农户都装上电灯。1970-1977年水稻的每公顷从3.5吨增加到4.9吨。1980年每公顷产水稻6.1吨,位居世界第一。农民人均收入从1970年的137美元,增加到1978年的649美元,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达到城市居民的95.5%,城乡差距基本消除。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协的规模也迅速得到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到农协金融机构储蓄,每户储蓄从1971年的4300韩元,增加到1978年的24.5万韩元。随着储蓄额增加,农协提供的生产资金不断增多。60年代中期,农协提供的生产资金70%来自政府的财政资金或金融资金,70年代中期这一比重下降到25%。在流通方面,农协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大量化肥和农药,农资、建材、家电等物质也都由农协来组织提供。1970年韩国农业劳动力所占比例50.4%,1980年下降到37.0%,1990年下降到18%。1971年到1981年韩国国民生产总值大幅提高。韩国GDP从90亿美元上升到668 亿美元,人均产值从277美元上升到1734美元。

  韩国的“新村运动”通过挖掘民众中潜在的“美”和“善”,弘扬民族传统美德,弥补政府工作疏漏和社会发展盲区,疏解民众不良情绪,促进了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韩国前总理、“新村运动”中央会会长李寿成认为,搞思想道德教育,必须要有载体。“新村运动”便是提高国民道德水准、文明程度和社会凝聚力的良好载体。人们参加“新村运动”不仅能改变农村和国家面貌,更能提高社会整体的思想道德水准。韩国的“新村运动”既是农村城市化的动力,也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润滑剂。韩国政府在推进新村运动过程中,采取了不少有效的机制和办法。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首先,尊重农民,依靠农民,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村级设立开发委员会,由10-12名村里的有识之士、农民代表、新村指导员组成,里长或新村指导员任议长,具体筹划、协调和执行村级新村运动。至于上什么项目,由农民选择,不搞“一刀切”。政府确定若干项目,包括屋顶改造、道路硬化、建自来水管道等,由村民讨论选择最急需的项目。所选项目获得县级政府的批准后,给村上配套水泥、钢筋等物资。

  其次,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干得好的,多给物资和资金。干出成效的,即使地处偏远,也优先考虑,相反则距离近的也不管。政府根据各村完成公共事业的成绩好坏,把全国3.5万个村按好、中、差分为自立村、自助村、基础村三等,在村口立上牌子,成绩最好划为自立村,最差的划为基础村,以此激发各村比拼争先的积极性。政府相应提供资金、技术支持。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政府主导,行政推动。韩国政府是新村运动的启动者、组织者和主要出资者。中央成立了“中央协议会”,直属内务部,并由内务部部长任议长,中央部委副部级官员但任议员。地方各级政府按中央模式,设立了相应的地方协议会,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建立了系统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韩国政府规定,县乡两级公务员每个人都要指导几个村,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帮扶,并实行了奖惩分明的政绩考核制度。在新村运动中还实施了“志愿服务员”制度。自愿服务者是指为区域共同体发展,除了本职工作以外,自发行动,无偿地提供自己的知识、能力或付出努力,志愿服务者主要来自大学教师、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