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廉政交到考场不如交给百姓的眼睛


周明华

近日,吉林省有关部门举行廉政考试,5100多名县处级干部参加,80分算合格。据统计,九成以上考试者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名单不公布,合格者名单要递交到考试者所在单位。考试成绩将是选拔干部的必要条件,不参加测试、不合格者将影响其职位晋升。据有关负责人称,考试目的是“以考促学”,测试形式也是督促领导干部学法、懂法、遵法。(8月30日《新文化报》)

虽然说廉政建设需要文化元素的长期渗透,但看到这支浩浩荡荡的应试廉政的“处座”“局座”队伍时,我依然觉得这种“以考促廉”的办法 “秀”味甚浓,甚至像是开“廉政玩笑”。如果应考可以成为廉政行为考察的升级版,廉政可以“考”得出来,那纪检部门啥都不用操心了,天天组织全省五千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长春工业大学解答廉政题得了!因为这样,我们的公权部门便再也没有不廉之官了。老实说,这可能吗?

道理很简单,不管廉政题出得多么有水平,也不管监考者怎么认真,如此“轰轰烈烈进考场、认认真真答考题”的行为,本质上还是一种流淌于笔尖的文字游戏。因为要使心所想与手所写脱节很容易,即便某干部在平时面对金钱、美女诱惑时,常常乱了方寸,而到考场上却可能成为一名 “考神”。不管考题怎么具有启发性,也难保它起到“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之效”的拒腐作用。应考水平低,并不代表平时就不廉政;考试能力强,他不一定就两袖清风。或许只能反映出“考神”会上能讲廉政,会下能收红包。这几乎是当今一些善作表面文章者的通病。

特别是那些不常思提高自身为民服务的业务水平,成天并善于琢磨文过饰非之技的官员,他们往往在作表面文章方面有力超强。别说一年一次廉政考试,就是一天炮制出一篇“寓意深远”的廉政演讲稿,也是举手之劳。叫他们去台上宣讲廉政文章时,往往会激情四射,说到动情处,还会眼眶湿润。但落实到平时的权力监督环节时,往往是程序虚置。不仅不能让廉政文化在一些领导干部的心海里生根发芽,反而使他们产生一种廉政错觉——原来廉政建设这般容易,可以靠“考”就能顺利过关。

当前,各种廉政建设与反腐红头文件已经堆积如山,各种反腐措施早已汗牛充栋;各级官员的廉政宣言天天喊、日日呼,一些“反腐秀才”一说到廉政,总是妙语连珠、滔滔不绝;一些公共机构,每到过年过节,所群发的廉政短信,其鞭辟入里的内容不可谓不新、不动人,甚至让入笼的贪官现身说法,在“悔过台”上鼻涕横溢地痛悔自己迷失了人生观与价值观……这些反腐秀的技术含量都很高,但效果一直堪忧。

   “廉政秀”之所以层出不穷,凸显的正是监督机制的缺失和虚设。我们的社会从来不缺嘴上的、脸上、考场上的“廉政风暴”,缺的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公众监督体制与独立的反腐体系设置。要使权力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地受到公众与法制的多重监督,就需要将权力的运行过程全部交给老百姓的眼睛才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驯服权力的张狂,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关进监督的笼子里,不能徇私,只能用于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