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3000的真正社会意义
发表于《北京青年周刊》
中国富豪的分布行业越来越广,正好印证那句古话:“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社会体制大变革的背景下,努力寻找机会的人们发现:无论在什么行业,旧体制的藩篱越拆越少,机会却是越来越多。
研究数据表明:3000个家族财富总值16963亿,平均财富5.654亿。进入总榜单的1万个家族,财富总值21057亿,平均财富值2亿元。而且,这还是冰山一角,沉在水平线下面的还有更多的财富人群没有被发现,因为中国人有怕露富的特殊癖好。去年黄光裕案件爆发后,人们惊奇地发现,富豪榜成了杀猪榜。
这些上了台面的富豪巨贾,有的是白手起家的地产大鳄,譬如碧桂园的杨国强,今年的地产财富排行榜上,又浮现出几位显赫的巨富,卢志强、黄伟、李萍夫妇、张桂平父子、戚金兴家族、张克强等等巨贾逐步浮现在人们的视野之内。还有的从事洗脚这样的服务业的富侨,这个两夫妻的家族公司一年营收做到了12亿,按57%利润率计算,利润6.84亿,按30倍市盈率,财富200亿以上。第一富豪是辽宁的刘忠田,具有神奇的财富的聚集的经历: 1978年,14岁的刘忠田怀揣借来的200块钱上长白山开始做木材贸易。到了1984年,东北的贸易环境逐渐被江浙商人的风头盖过,刘忠田遂转作化工,给本地钢厂生产耐火涂料。1992年,钢厂没落,水泥厂盛行,刘忠田又成立了程程塑编厂,为附近水泥厂供应编织袋。1993年,不到30岁的刘忠田创立中外合资公司辽宁忠旺,专门生产建筑业门窗框用的铝型材,使刘忠田踏上通向首富之路。
如何对待富豪巨贾在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如雨后春笋般的爆发,特别是金融市场不断地完善之后,从金融市场上诞生的金融巨贾越来越多。现在社会,任何一个行业,都离金融市场越来越紧密。事实上,人们对待巨贾富商的太多越来越认可,建国前三十年的那种越富越反动的极端观点,早已经进入了历史的垃圾箱,但是,那种富人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的优良观念却是越来越强烈。
最近一段时间,舆论普遍关注富二代的过错行为,特别是胡斌案引起了社会的震动。富豪往往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说明,社会对于富豪们的社会责任要求更加严格,同时,也对富二代的行为产生了很大的担忧。
事实上,在社会上形成你追我赶的财富效应,能够激发整个民族创富的潜能,我们自古就期待民富国强,只有民富了,国家才有强盛的真正基础。公民的财产权得到社会的保障,在前现代社会是不可能的事情,古代社会的政权太强,民权太弱,公民的个人财产在强势的公权的压力下,很难得到保障。但是,西方较早的摆脱了这种局面,中国就远远地落后于世界列强了。
随着物权法的公布,我国的公民个人产权得到了保障,公民创富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应当说,公民的这种欲望和行动,是值得鼓励的行为。不过,我们的一些企业在成长初期,很难摆脱原罪的宿命,甚至一些企业成长为世界巨头,也常常为早期的失范行为困扰。这说明,随着规制越来越成熟,个人的创富应当走向合法合理的道路。唯有如此,我们的富豪巨贾的出现,才真正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即使是现在的已经成为巨贾的富豪们,也需要端正自己的行为,多做些慈善,维护财富应有尊严,而不是破坏财富的真正意义,作为示范的榜样,真正的为中国建立起一个规范的激励机制做出适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