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城市那些买不起价格越来越高的商品房的困难家庭的。由于政府出面,自然价格上应该具有极大的优势,而这恰恰也是经济适用房的主要目的,让买不起房的家庭能够买得起属于自己的住房。然而,河北石家庄却做出了与这一目的背道而驰的举措,地点差不说,价格还出奇的高,而且不是高一点点,以至于造成了上千户的居民弃购的不正常的现象。对于这些居民来说,弃购这些以造福他们的名义而建的房子既是无奈的选择,也是理性的选择。每平方高出900元,谁愿意做这个冤大头?恐怕那些办事的政府官员也不愿意,那为什么要叫老百姓去做这个冤大头?
政府本来是好心,然而却办了一件坏事,也许有关部门可能还满腹的委屈。但是,这事老百姓不待见是明摆着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南辕北辙的结果呢?究其原因,我们想不是执政能力低下,就是本来就没有想做这好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