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是一种特殊的区域经济,是典型的空间经济、层次经济、时间经济的对称统一。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纽带——承上启下、前后逢源的纽带,是区域链、创业链、再生链、产业链的纽带,是一次创业向二次创业转化、城市化向“反城市化”转化的纽带,是绿色经济的纽带。发展县域经济——城乡结合部经济是农业与工业不对称、农村与城市不对称、农民与城市人口国民待遇不对称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强化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是国民经济、县域经济对称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定位县域经济、县域经济中国家宏观调控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前提,是正确的经济学范式。要用对称经济学而非新自由主义的制度经济学、价值经济学而非价格经济学、知识经济学而非物质经济学、再生经济学而非配置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而非增长经济学、幸福经济学而非货币经济学、福利经济学而非GDP经济学的眼光,来看县域经济、县域经济中国家宏观调控的地位和作用。
县域经济:农业与工业相对称的结合部
完善的市场经济,就是充分的市场经济;充分的市场经济,就是对称的市场经济。只有农业与工业的对称发展,才有可持续发展。农业与工业的不对称发展,农业与工业的差距太大,将会拖工业的后腿。这是被各国的经济发展所证明了的。而知识经济增长方式与工业经济增长方式在增长路径上面的不同点,就在于工业经济的增长路径是单向度的,而知识经济的增长路径是双向度的、对称的。这种对称,严格意义上不是什么工业反哺农业,而是知识经济的重新洗牌——工业与农业发展不对称的洗牌,通过洗牌使不对称走向对称。而县域经济,是工业与农业重新洗牌使二者由不对称向对称转化的交接点。以县域经济为平台和纽带的知识经济的横向重新洗牌为落后国家提供了后来居上的机会,以县域经济为平台和纽带的知识经济的纵向的重新洗牌则为农业的发展水平与工业的发展水平持平提供了契机。通过建立知识农业、建设知识农村、培养知识农民,农业将成为与工业相辅相成的一极,而县域经济则使工业与农业两极相逢,使之相辅相成、调剂补缺,使工业与农业从不对称走向对称。
县域经济作为农业与工业相对称的结合部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县域经济:农村城市化与城市农村化相对称的结合部
城市化不等于集市化,集约化生产也并非集中化生产。知识、资本密集和劳动力分散互为前提,相辅相成。知识经济的城市化和工业经济的城市化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在某种意义上,知识经济时代的城市化相当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城市化”。“反城市化”不是“返朴归真”,而是对农村和城市的扬弃,是历史发展的否定之否定。知识经济是农村和城市双向发展、相互融合、消除差别的过程,知识经济的双向度的、对称的增长路径是农村城市化与城市农村化。县域经济是农村和城市双向发展、相互融合、消除差别的枢纽,是农村城市化与城市农村化的结合部。
县域经济:国家宏观调控与微观经济活力相对称的结合部
在对称经济学看来,经济发展的不对称(“不均衡”)是相对的,对称(“均衡”)是绝对的。从不对称向对称转化。恰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在农业与工业、城市与农村的不对称状态(城乡差距)中,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使之逐步对称,而不是用所谓的“不均衡分析法”使之合理化、凝固化。在对称经济学——国家宏观调控与微观经济活力相对称的经济学看来,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解决“三农”问题,是从县域经济入手。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是县域经济,县域经济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发展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使农村享受和城市同等国民待遇、消除城乡差别的平台。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国家宏观调控的交接点,是国家宏观调控与微观经济活力相对称的承上启下的桥梁。
应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
按照对称经济学原理、国家宏观调控与微观经济活力相对称的定理,根据目前中国农村发展的近乎无序状态,必须提高县域经济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对农村发展的宏观调控。
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可以为农村市场化改革提供基本的制度保证。目前从执政党和国家政策可以决定土地承包期长短来看,在事实上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而农民包括其村社集体组织并不拥有事实上的所有权。农村土地所有权这种理论(含法律)和事实之间的不对称,使农村土地产权处于模糊状态。而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前提之一,是产权明确;所谓产权明确就是明确产权主体与产权边界。首先是明确产权主体。产权主体无非是个人、集体、股份制、国有制。鉴于我国历史原因和社会制度,土地分给个人的土地私有制根本不可能。而股份制的前提是私有制,土地私有制不可能,土地股份制也就不可能。由于村社集体组织的临时性、可变性,所以由村社集体组织作为产权主体,将造成主体不确定、主体缺位。只有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才能做到土地产权主体明确,使农村土地成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中适格的基础。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可以在加快市场化改革、搞活微观经济、搞活农村微观经济的同时,保证我们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避免土地流转化演变成土地私有化、变相私有化、土地资本化,避免土地资本化造成的“圈地运动”使农民流民化、赤贫化,根除中国几千年来因土地私有、土地兼并引起两极分化、朝代更迭的源头。土地是国民经济命脉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可以增强整个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
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农村的基本建设。农村的基本建设,包括信息化建设与知识化建设。前者主要指信息高速公路,后者主要指农民的文化素质提高。这两方面只有政府投入才有可能做到。政府所要做的,是在把土地全部国有化的同时,投资农村城镇化必须的基础设施(主要是信息高速公路与交通、水利、水电、学校、医疗保健设施)建设,并通过小额货款,扶持农村创业工程。加大国家宏观调控力度,使农村土地使用纳入国家宏调的一盘棋中,以实现整体规划。通过加大对农村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和农村创业工程的扶持力度,提高土地和农村劳力的效率,解决农村大量的实际失业问题。
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统一土地产权归宿是统一管理的前提,统一管理是规范管理的前提,规范管理是有效管理的前提。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为严格控制土地实用,避免扩大土地经营权演变成官商勾结的新一轮圈地运动、新一轮两极分化的源头提供行政保障。
实际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使用的制度,不但对于农民产权有名无实,对于集体来讲,土地所有权也十分虚弱。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虚弱的产权“主体”在地方政府面前处于弱者的地位。为了使自己能转干、提拔,不少农村干部迎合上级行政领导的口味,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甚至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使农村滥用土地、耕地、良田近乎失控。如果促使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出台,这种情形肯定会更严重。产权模糊与产权主体弱势地位的结合,使农村土地产权主体虚化。只有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才能避免农村土地双轨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扩大造成的农村土地产权主体缺位、人为扩大寻租空间而造成监管缺失、耕地流失,从根本上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从长远、全局考虑,科学、合理、节约、集约、可再生用地,保护与扩大耕地规模,使保护耕地的措施和农村城镇化、农业工业化进程统一起来。
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还有利于促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有利于用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式来组织农业生产,促进农业产业化、扩大生产规模与提高机械化程度、提高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提高土地产出率。
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可以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取消户籍、房产双轨制;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品服务体系、公共财政制度、有利农民自主创业的直接投融资体制与创业服务体系,在农村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城市一样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低保体系与公费医疗体系。
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可以使国富与民富相对称。按照新自由主义的完全价格竞争理论,按目前的粮食价格,农田拿去种田生产商品粮是次优选择或非优选择,只有拿去搞房地产开发才是“帕累托最优”、效率最大化,也即他们所谓的“优化配置”;除非农产品涨价到农田产粮收益与盖商品房收益持平。新自由主义制度经济学家总是把使用权与所有权混为一谈;按他们固有的思维方式,他们毫无疑问会把新一轮农村改革、扩大农村土地经营权政策解读成土地私有化。因此,他们会认为新一轮农村改革刚好是为他们上述理论在实践中推广扫清政策障碍。在这种似是而非的理论支配下,在地方政府利益驱动、官商勾结、有组织的威逼利诱下,无组织、低文化农民的所谓“自愿”将只是政策制定者的一厢情愿,大规模的圈地运动不可避免,农田将被逐步地、然而却是快速地蚕食,我国耕地面积将进一步急剧减少,从而违背国家政策的初衷。县域经济也是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的结合地,政府行政权力与自然资源的结合主要就是通过县域经济来实现。如果政府利用自身对自然资源、行政资源、政策资源的垄断,谋取政府的垄断利益,将造成国富民穷。如果地方政府利用自身对当地自然资源、行政资源、土政策资源的垄断,谋取当地政府的垄断利益,造成的将是“衙富民穷”。贫困县建豪华政府办公大楼、为党政干部批建别墅区等现象,说明必须把县域政府权力寻租和“衙富民穷”问题摆上理论议事日程。目前最大的政府权力寻租是县域“GDP寻租”,即县域地方政府为了制造GDP政绩而利用行政权力大搞口袋经济学,以设置关卡、增加税费、环境污染、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当地老百姓总体生活水平下降为代价,换取县域GDP数字提高与官员政绩提高;最大的“衙富民穷”是县域地方政府通过诸如城市户口身份和买房挂钩等手段,把自然资源行政垄断与政策资源行政垄断相结合,鼓励和支持高价卖房来高价卖地,通过高价卖地来使老百姓的储蓄转变成县域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县域政府之所以热衷房地产业,把其极力鼓吹成支柱产业,就因为房地产业是地方财政收入与政府GDP政绩的最大租源。只有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才能堵塞此类由理论偏差引发的政策漏洞,杜绝两极分化的源头,使国富与民富对称。因此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不但没有违背对称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而且正是对称经济学的本质要求。
提高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不是只有省直管县这一个环节,而是土地国有化、税收再生化、财政投融资、户口统一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组成的系统工程,是整个国家有效宏观调控的“全息元”,也是真正有效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落脚点。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了,政府是否应该成为市场必要环节的问题,就可以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迎刃而解,市场原教旨主义就自然而然破产。从县域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来看,问题的焦点不在于政府应该不应该成为市场的环节,而在于政府怎样才能成为市场的环节,政府怎样做才对市场最有利。(陈世清)
县域经济与对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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