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内蒙古赤峰市最近连续遭“毒”性侵蚀,连续发生了两起严重的污染事件,自来水污染4000余名居民中毒,还没有解“毒”,昨天又发生氨气泄漏事故。这些责任事故,对那些中“毒”的人来讲都是无辜受害的。对于管理者来讲是重大的责任事故,要受到惩罚的。对于社会来讲,是一种毒性的思想,这对于整个社会是一个消极的信号,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
是以毒攻毒,还是以药解毒都是解毒的方法,但是心灵的创伤如何解毒?这就是个大问题了。
【新闻背景】据《内蒙古晨报》报道,8月5日,8时40分左右,辽宁抚顺新宏明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一辆30吨液氨槽罐车,在向赤峰制药集团氨水配制车间输送液态氨过程中,车带卸车金属软管突然发生破裂,导致发生氨气泄漏。截至12时30分许,共有202名药厂工作人员、事故处置人员及周边群众分别在市区5家医院接受治疗,其中21人住院治疗,181人留院观察,尚无人员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