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湮灭,以后谁还会遵守“法律”


  经济社会的时代,道德没有底限了,大家疯了一样认为权力,金钱代表着社会发展的方向,漠视生命的湮灭,但是他们不明白,生存权是任何社会最需要重视的。为何这样的事情屡屡出现呢?从140万买了一条命就知道其中的原因了!什么法律?无非是给穷人上的枷锁,对那些一掷千金的人绝对是不管用的。最近这几起交通事故都提示我们富家子弟可以酒后驾车,可以撞人,而穷人是万万不可的!人家用钱可以减少牢狱之苦!人家敢挑战中国的法律,我们穷人哪敢啊!中国的法律一向是用来约束穷人的!!!有钱就不怕犯法了,大家快抓紧赚钱吧!魏志刚事件打了杭州所有执法者、管理者一记响亮的耳光!
  让我们看看以前发生的一些事例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了:2005年5月,一个叫胡华的青年因偷盗下井盖,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2009年7月,一个叫孙伟铭的青年因酒后无证驾驶撞死四人逃逸,被判死刑;2009年7月,一个叫胡斌的青年因闹市飙车撞死一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执法者如此执行法律,必然会导致“法律”的湮灭,以后谁还会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