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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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况

  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住房保障等。其中: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主要面向城镇职工。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可分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救助等。

  ——社会福利面向城乡特殊困难群体,可分为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孤残儿童福利等。

  ——优抚安置面向城乡军人,在军人遇到死亡、伤残、年老、退役等情况时,给予军人及其家属一定经济补偿。

  ——住房保障主要面向城镇居民,包括廉租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三项制度。

  二、简史及成就

  1.建立阶段: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其中包括了疾病、负伤、生育、医疗、退休、死亡待遇和待业救济等保障和福利项目。以后又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使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项目步入正常发展阶段。

  2.停滞阶段:1966年~1978年,社会保障工作受到严重挫折和破坏,社会保险演变为企业保险。

  3.改革阶段: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1986年后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项目开始改革。其中以颁布国务院相关条例为标志,分别建立制度:

  ——1997年,建立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2008年底,参保者2.19亿人,享受者(离退休人员)5300万人。

  ——1998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08年底,参保职工2.0亿人、居民1.18亿人,两项制度参保者3.18亿人。

  ——1997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8年底,享受者城市2334万人、农村4284万人,合计6618万人。

  ——1999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到2008年底,参保者1.24亿人,享受者260万人。

  ——2003年,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到2008年底,参保者1.38亿人,享受者118万人。

  ——生育保险,国务院没有发布条例。到2008年底,参保者为9200万人,享受者140万人。

  ——2003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08年底,参保者8.15亿人。

  ——2009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2008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3696亿元,基金支出合计9925亿元。

  三、问题

  1.制度分散。

  ——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机关退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农民工养老和农村养老等5项保险制度。

  ——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5项制度。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项制度。

  ——整个社保体系超过30种以上项目。

  2.覆盖面窄。城乡劳动力大约7亿人,现只有城镇约2亿人有养老保障,农民基本没有养老保障。

  3.保障水平总体偏低,结构严重不合理。

  ——从总体水平看,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约为6%~7%,远低于国外10%~30%之间。像新农合,虽然覆盖8亿人以上,但筹资水平每人每年约100元,还算不上“基本保障”。我认为,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左右才算“基本保障”。

  ——从结构上看,占总人口80%的农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而占总人口20%的城市居民,却占到社会保障费用的90%。从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来看,城市居民是农民的20倍以上。

  4.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刚起步。

  四、展望

  目标是,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今后一个时期,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注:本文作于2009年8月,拟在国外某官方场合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