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潜规则,就怕规则潜
跨国公司的商业贿赂与暗箱操作相伴相生,在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左右下,本土企业所拥有的市场遭遇蚕食,民族企业无形之中受到排挤和压制。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kaiak73:以制度创新抑制商业腐败: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建立清晰的产权制度,强化产权的自我监管;推动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权力主导,增加经济行为的透明度。
昨天今天: 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跨国公司的中国贿赂之风隐然显出其向本土化潜规则的妥协与屈从,因此,遏制跨国公司的商业行贿,必须先清除国内部分官员权力寻租的恶俗。
“法律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
石城客:规则潜比潜规则更可怕。当规则、法律在一些时候失去了惩戒性和威慑性,潜伏下来后,规则和法律自然形同虚设,违法者便陷入你追我赶的违法竞赛当中。祛除潜规则的最重要一点就是规则要雄起,让人们不能也不敢违法、不能也不敢从了潜规则。
lovetree:只有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平,使所有的公司包括外资企业都不敢行贿,即使以外国官员为贿赂对象也被禁止,市场公平竞争才可能得到完整的保护。
李希慧:我国反商业贿赂力度貌似严厉而实则效果不彰。针对如何有效打击涉外商业贿赂行为在我国蔓延,有关部门应尽早制定一部专门的涉外反商业贿赂法。
一些外国人在自己国土上能严格自律,到了中国却“入乡随俗”,这既好理解也让人困惑。容易理解的是橘生淮南则为枳,外国人也难逃人性的局限。让人困惑的是文明因子已植入血液的他们,为何环境稍一变换,人的劣根性就暴露无遗?
“贿赂门”是正视自身的反向指标
司欣:跨国企业频频犯案,正如一面镜子,折射出现实中的一些问题。不少中国人到了国外不自觉地被其规则秩序同化,濡染文明,足以说明环境的影响和暗示力量的强大。因而跨国企业存在的问题其实是个反向指标。从人性的角度而言,外国人和我们并无二致,但在教育、制度、规则、秩序、观念等方面却存有一些距离。这么说并非崇洋观念在作祟,而是希望通过这一反向指标,促使我们反思,在反思中获取长足的进步。
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怪谁?
郭松民:如果说中国真的要对在华跨国公司的堕落承担什么责任的话,那么,最主要的责任就是中国把它们宠坏了,而使它们改邪归正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首先取消对它们的“超国民待遇”。考虑到跨国公司通常都实力强大,国家还应该给予它们一些更为严格的条件,使民族企业能够和它们平等竞争——在做到这一切的前提之下,反思我们的制度和文化,并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健康,也是必须的。
何以只见名单,不见罚款
豆腐西施:沃尔玛、麦肯锡、大摩、IBM等外资巨头一个个排着队进了在华行贿黑名单,却接二连三地被本国揪出来罚款。为何看不到中方以商业贿赂罪对这些外资巨头提出诉讼并罚款呢?
西门子公司在行贿事件被曝后承诺,今后对违规行为都奉行“零容忍”原则,但至少在中国,西门子的“零容忍”靠不靠得住,要看中国对外商在华行贿是不是“零容忍”,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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