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如何让培训费七成归一线职工”一文引用刘先明观点


如何让培训费七成归一线职工

《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征求意见引热议

《劳动报》2009年8月29日

http://www.labour-daily.cn/Images/PDF/20090828083803.pdf

http://www.labour-daily.cn/Web/LabourElectronic.aspx?Periodical_id=171

http://www.labour-daily.cn/Web/NewsDetail.aspx?IssuanceID=157064

 

[8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一石激起千层浪,培训经费如何提取、如何使用,职业鉴定是否公正等疑问成为了最热门的话题。]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提出,《条例》中只对企业方做出了约束,对职工方缺少相应的规定。他认为,《条例》的第三条,关于“劳动者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的说法不妥。他认为,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不全是职工所在企业一方的事情,也是职工这一方为了就业、为了完成岗位赋予的工作,而必须经过的一道关。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参加企业安排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有责任、有义务完成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以提升并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而现实中,有不少企业安排了培训,却还要以签到的方式强制、监督职工参加,少了这些措施,培训课堂上就冷冷清清的,这样久而久之,企业方也觉得浪费资源、失去积极性。因此,他建议将其改为:职工有义务参加企业安排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同时,也有权利参加企业安排的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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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简介

http://www.labour-daily.cn/Web/lianxi.aspx

劳动报创刊于1949年7月1日,是上海市委宣传部确定的上海综合性日报之一,上海市总工会的机关报。在全国工人和工会类报纸中,劳动报在发行总量、版面数量、资产总额等方面,均排在兄弟省市工人类报纸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