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年的准备,2009年月7日《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我国农民在60岁后将能享受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障。
1949年以来,中国一直用“重城市轻农村”思想发展经济,使得“三农问题”成为悬在转型中国头上的一柄达摩克里斯之剑。改革开放后,政府开始考虑给这群长期受漠视的群体以福利。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撕开了突破城乡二元制一个新裂口。可以说新农保制度的一小步是社会公平的一大步。在为新农保制度故障叫好的同时,我仍有话要说:
2020年全面覆盖太慢了
如果说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限于国家财力,农民未能和城镇职工一样拥有社会化的养老保障。然而在1978年以后,中国财政收入突飞猛进;国家富了,但农民却没有同步致富。温总理曾说:“解决民生问题要首先着眼于困难群体,因为在中国城乡困难群体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特别是农民。一个舰队决定它速度快慢的不是那个航行最快的船只,而是那个最慢的船只。如果我们改善了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也就改善了整个社会的生活状况。”
我国财政收入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国家,扣除人口增长因素后,2008年是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的40倍(收入增加到55倍,人口增加了37.5%),是2000年的4.48倍(收入增加到4.673倍,人口增加了4.3%)。
按国家的宣布,2009年开始试点10%的县,全国2000个县,2020年完全覆盖时,每年覆盖面要递增23%。比对中国财政收入增加速度来看,我认为在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结束时的2015年,就应该完成农民享受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障。为了走出“二等公民”的政策陷阱,农民兄弟已经苦苦等了60年,而还要等11年,真得太久了。
投保等级要增多
根据新农保的指导意见,新农保试点要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等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当下的现实中国农村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发达农村”的水平已经不低于中等城市平均水平。因此我认为在投保水平上,下限可以不变,但上限应提高,也就是说上限不应限制在每年500元,还应增加700元,1000元和1500元的档次,直至与城市白领投保相同的档次水平,这样做不会违犯起步投保农民的利益,也能鼓励和实现“多投多保”的原则。
各省市要加快出台新农保实施细则
根据新农保的指导意见,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作为久旱逢甘雨的普惠式养老保险制度,各省市应该加大和加快在全社会的普及,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例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应该在“十二五”初期就完成全面覆盖。
其他人群养老保险要加快统筹安排
应该说养老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与新农保密切相关的可能发生类比的其他人群有农村进城流动人员、城市无工作或自雇居民,他们的养老保险都是政府应该一并考虑和进行改革的问题,除此以外,城市有工作居民、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也应该统筹安排了。我还有一个观点,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国资企业的股权进入社保体系的机制。
新农保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各级政府财政与廉政状况息息相关,虽然政府努力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但是社会长期积聚的种种腐败和不公正仍在刺激民众的神经,新农保是一场社会公平追求与社会发展水平的赛跑,衷心祝福中国农民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