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广西隆安县雁江镇和济村赵永安的求诉电话,反映了广西南宁铁路局百色工务段在对其用工期间,没有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和足额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为此,记者深入当事人对其进行采访调查。
据当事人诉,从1999年至今,百色工务段雇佣赵永安在其管辖的隆安县雁江镇和济村三床道口(即K81+059)作为看守道口工人。当年一起被雇佣的有赵世杰。
据了解,从1999年至2002年,赵永安在百色工务段全日制上班,可作为用工单位,百色工务段没有与当事人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当事人也给记者提供了以下的材料:
1、从1999年至2002年,赵永安在百色工务段全日制上班,可作为用工单位,百色工务段没有与赵永安签订用工合同。
2.2003年,百色工务段与赵永安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给赵永安自执合同一份,只给当事人签字,然后拿走所有的合同原件。
3.2008年4月18日,百色工务段也与赵永安签订书面合同,但也是让赵永安签字,没有给赵永安自己留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而用工单位的百色工务段就没有按《劳动法》中的这些条款去执行。在当事人的代理人(赵永安的儿子)与百色工务段的多次交涉,要取得合同的相关材料时,才得到合同的复印件一份。同时,在2008年4月18日签订的合同,到2010年1月31日才到期。
在赵永安的代理人出具这些材料给记者看后,他不无感慨地对记者说:百色工务段的这样签订合同,显然是不合法的。既然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为什么不给当事人自执一份合同原件呢?是不是百色工务段想敷衍当事人,想隐瞒赵永安在百色工务段做工的事实?
对此问题,赵永安的代理人给记者提供了能证明赵永安从1999年至今在百色工务段三床道口(K81+059)工作的事实。


证据一 .当年和赵永安一起做过守道口工的赵世杰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证据二. 和济村委员会及雁江镇政府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根据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9号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的第三条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以及《劳动法》第72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据赵永安的代理人说,他为其父亲的养老保险金缴纳问题多次与百色工务段的有关经办人交涉,他们没有很好地与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说出这样冷酷无情的话,“你是农民工,不是城镇职工,单位不给缴纳养老金,而且当时已经说好,你们爱来就来,不来就算,我们已经给你们劳动报酬的。”以此表明,这是一种劳动歧视行为,而且,劳动报酬包括工资、社会福利、社会保险费等等在内的。
当事人手上没有签订的劳动合同,要争取自己的权益,是多么地难啊。虽然有证据能够证明赵永安在百色工务段管辖的三床道口做过工。可是当事人的代理人找过很多部门要求解决问题时,都是互相推诿责任。这显然是对劳动者的不尊重,不依法办事。
在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努力下,百色工务段只得答应从2008年5月份起。给赵永安补交养老保险金。
据当事人的代理人说,在补办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前前后后,都觉得被百色工务段玩弄和忽悠了。本来,柳州广诚劳务有限公司,应该在公司所在地给赵永安缴纳养老保险金。可是,偏偏让当事人到河池的金城江办理,并说,以前都是在那里办理的。赵永安的代理人对此事也走访了有关养老保险所的人士,也认为不在公司当地办理而跑到别处去办,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赵永安听说自己的养老保险金只能从2008年5月份算起时,想想自己风风雨雨在道口做了十多年的道口工。如今却得不到用人单位的承认,自己以后的生活怎么过呢?顿时老泪纵横。
为此,记者向为父亲的今后的养老问题而四处奔走赵永安的儿子(本案的代理人)询问,对今后为争取父亲的应得到得权益有什么打算时,他提出了以下的诉讼请求:
1.要求百色工务段承认赵永安从1999年在其管辖的广西隆安县雁江镇和济村三床道口 (K81+059)工作至今,即承认1999年至今的事实合同,并出具书面证明。
2.找回赵永安2003年和2008年签订的合同原件,并给当事人自执一份;未找到合同原件的,应该出具书面证明。
3.给赵永安一次性补交从1999年至2008年4月百色工务段应交的那部分养老金。
《维权万里行》周刊 记者 韦仕锋
责任编辑:罗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