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私生活”进反腐视线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领导干部作为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言人”,生活腐化不仅败坏了自身的形象,也损害政府在百姓中的威信。对官员“私生活”进行监督,无论是从现实情况还是就公共治理的角度来说,都应是反腐斗争的重要内容。
 
正在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为重要议题,让民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寄予了更多的期待。生活腐化与权力腐败向来是一对孪生兄弟,将官员“私生活”纳入反腐视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建设,无疑成为新形势对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
生活腐化腐化直接败坏党风、政风和民风,削弱党的威信和战斗力,而且势必会滋生权力腐败,因而,在战争年代以及建国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生活作风”一直是一条“高压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旦“生活作风”出了问题,轻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重则被免职、撤职直至开除公职。
可是后来,随着人们越来越强调尊重自我、张扬个性,“生活作风问题”因属于“私生活”的范畴渐渐被淡化,选拔任用干部也出现了重“能”轻“德”的倾向,少数官员缺乏自律意识,养情妇、包二奶、嫖娼狎妓等腐化堕落的现象有所抬头,进而衍生出以色媚权、以贪养奸的权色交易链,助长了官场上的腐败风气。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和约束必然滋生腐败,缺乏监督和约束的生活作风同样容易腐化糜烂,王华元、成克杰、陈良宇、胡长清、杜世成、陈绍基、许宗衡、陈同海等众多落马贪官几乎无一没有“玩女人”的“风光”经历,而且不少人恰恰直接栽在女人手上,就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
事实证明,生活作风看起来是个“小节”,但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如果不拘小节,极有可能因小失大,不但会毁了个人的前程、家庭,更可能给党的事业带来重大危害和损失。近来查处的一些贪腐案件中,政法和纪检部门都明确地列出贪官“生活腐化”的“罪状”,这一方面意在警示,另一方面也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官员的生活作风不管不行,官员“私生活”将进入反腐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