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可否“公开立策”
周明华
9月2日的国务院会议决定,到2010年1月1日将对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然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对此具体细则未出,绩效工资如同雾里看花。9月10日记者电话问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事业工资处。该处称,目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目前不便透露具体细节,过一段时间会统一对外发布。(9月15日《现代快报》)
我对人保部工资福利司官员的这一回应甚感不解,还有三个月就要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了,怎么至今还是“不便透露”?难道要“紧锣密鼓”到这项工资改革方案正式亮相的时候,才让公众知道其中的具体“操作路径”?我们不禁要问,咋又非“开门立策”呢?“封闭造法”的教训之前并非鲜见。几个部门,几个月的加班加点,几个官员和专家的星夜伏案,就拟制出一个涉及面较广的民生政策,颇为权威地呈于需要他们参与执行的公众面前——生米已然煮熟,吃也得吃,不吃自个挨饿去罢。
有前车可鉴,我建议人保部这次不妨作“公开立策”的国家机关表率。那是因为这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是一项几乎牵挂每一位公民切身利益之大事,它是实现劳资分配合理、公平、公开的系统工程的一部分。人保部部长尹蔚民在9日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称,实行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公共医疗单位是从今年10月1日开始。这说明了,两部门的方案已成“铁板烧”,没有松动余地。但我身边的老师和医生朋友,无一不称自己最深悉基层,满腹好建议,可这些或许有用的良谏却未成为政策拟制者的好原料。
由于制定政策者似乎秉承着“小范围研判”的原则,一直在充分吸纳民谏的制度安排上举棋不定,或者表面上吸纳民意,实则匆匆拉上“开门纳谏”的卷帘门。使得这些真正了解一线实情的老师和医生,置身于“意见领袖”之外。至今他们都快“被绩效”了,竟对如何绩效,靠谁来量判绩效,公务员何时跟进绩效等,还一问三不知。我们真不愿设想,如果这些方案出台后,又隐含某些利益阶层的呵护意味,又与民意水土不服,那么,谁又来为“较正改革”的高昂成本埋单。事实上,这种未充分经过民意反复论证的靠赶炮火功夫“造”出的政策,会伤及公共机构的公信力,还会加大更多新政策的执行成本。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迈向成功之阶,必须正视公民劳资分配公平的这道核心命题;必须抓住的要脉是,充分调动公众的参与热情,让各方利益在公平的意见平台上去大胆和反复博弈。比如,如何防止领导权力过分集中,一人定夺全员绩效的问题等。只有发现了问题,才能找到解决的良策。一项“开门立策”没有缺陷和相对公平的民生政策出台,即便多耗些时日,多经历些波折,公众也是能理解的,因为里面有他们的权力之影和表达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