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楼市迎来新的一轮房价快速上涨,使许多中低收入者的购房梦再次破灭。在这样一个北京下,14名学者联名上书国土部和住建部,提出应该进行“二次房改”,其基本方向是建立能够满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公共住房制度(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减轻高房价给“夹心层”带来的压力。初衷是好的,但“二次房改”能否实际的解决问题吗?
“第一次房改”激活了楼市
第一轮房改是在亚洲金融危机之下,以房地产来拉动内需为背景的。虽然房改的目标是“以保障性住宅为核心,明确了货币化房改方向,即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高收入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房。”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使人们的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大量的住房改善型需求得以释放,房地产市场进入了火爆的十年。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国家经济得以复苏。房地产行业在国家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加,开发商在此时赚了个盆满钵溢,许多其他行业的龙头企业也纷纷转型做开发商,将房地产市场推向高潮。
对于第一次房改的业绩基本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对于改善居民住房是有效果的。改革开放伊始的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只有6.7平方米。到2007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约28平方米,增长了4倍之多。住房的市场化改革,大大释放了城市居民长期被压抑的住房需求,加快了我国以房地产开发业为主体的房地产业发展步伐,群众的居住条件也相应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三三模式”和“新加坡模式”可否复制?
此时提出“二次房改”是由于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未能得以很好的解决。有人提出应该采取“三三制”的模式和学习新加坡租屋的模式。然而,“三三制”的模式从概念上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是无法落地的。如何界定“低收入者”、“中等收入者”、“高收入者”?当“低收入者”发展成“中等收入者”之后又该如何分配其房屋?地方政府能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将房屋分配?是否又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这些问题都是非常实际,但又很难克服的。
对于新加坡模式,有一部分经验是可以借鉴的。新加坡的住房供应模式主要是以政府分配为主、市场销售为辅的国民住房政策。在过去40多年里,新加坡政府共兴建了将近百万套组屋,从而使全国大约84%的人住进了组屋。
这和我国大力发展住房保障体系的初衷是一样的,只是新加坡的国家人口数量较少容易控制,而且制度也相对完善,土地、房屋的供应都可以在计划内与市场需求基本符合,而我国的人口基础庞大,城镇化进程又使许多农民在城镇置业,人口流动性强,完全复制该模式同样不可取。
“二次房改”的核心应是“土地供应的双轨制”
其实,国家的宏观调控已经逐渐向以住房保障建设为主。根据国家四万亿的投资计划,未来3年,对于保障性住房的投资超过9000亿元,将解决约130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房地产市场即将成为“住房保障和商品房双轨并行”的时代,只是目前的保障性住房推出的房源还有些缺乏,效果未能显现。
值得去思考的是,未来的土地供应政策是否可以也实行“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双轨制”,尽管现行的土地政策能够基本保持公开、公正的土地竞争机制。然而,在无法改变政府对土地垄断背景下,应更加完善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地块进行限价销售、竞价投标,让政府切实将土地收入的利润让给百姓,让保障性住房的成本更加低廉。并且,严格对囤地的开发商进行有些的监管,科学合理的增加土地供应量,让市场能够保持一个较为平衡的供需关系,这才是“二次房改”的远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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