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司法厅发布消息,省司法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调解工作中积极作用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律师要努力促进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调解的意见和建议,配合人民法院促成调解。(9月8日《大河网》)
让律师劝当事人少打官司,肯定是一个乌托邦想法。因为律师是要靠“打官司”吃饭的。官司越多,他们的业务量就会越充足,生存空间也就越大。官司少了,他们的业务收入就会减少,社会的贡献度就会降低;没有了官司,他们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河南省司法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想当然地弄出了这么一个办法,这是在要求所有律师发扬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在各行业中率先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面对社会矛盾产生出他们可供发展的业务空间时,却要求他们像国家机关一样,本着节约社会成本的思路,尽量减少自身的业务,劝他们少打官司、不打官司。
可实际上,这样的思路能行得通吗?除非我们的律师都率先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他们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的代理费用,他们将“劝当事人少打官司”及不得已情况下帮助当事人“打官司”当作了自己工作的一部分,并且已经将这项工作视为快乐生活的需要。
可当前中国律师的精神和生活需求,比共产主义目标还相差甚远,在这样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下,要求律师劝当事人少打官司,就无异于与虎谋皮了。
河南省司法厅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此次出台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意见》,恐有肆意迎合上级意图的嫌疑。
上个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曾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
虽然作为司法部部长的吴爱英没有谈“讲法律”,但我还是坚信律师最需要的依然是依法代理。虽然“讲法律”和“讲政治”并不对立,而且二者应该高度统一。但在当前行政干预司法较为严重的情况之下,作为司法部的部长,不谈“讲法律”而突出“讲政治”,多少有点令人疑惑:中国司法是否在倒退?笔者以为,律师依法替当事人辩护,争取合法权益,就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是律师最好的“讲政治”。
对于其他行业也是,天天进行政治教育并没有多少效果,无非是增加一些“小和尚念经”的笑话,令一些本不够诚信的部门给社会带来更加虚伪的印象。
和谐社会需要提倡的是,人人做好本职工作,这也是真正的“讲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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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厅省高院建议律师劝当事人少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