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土部近日下发的一份《关于开展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 , 指出 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储备机构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也成为调研重点之一。上述三年间,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储备机构供应土地的价款、各地土地出让收入情况都需要上报。
国土部要求地方政府上报土地收入从法理上来说能实施吗?和省一级政府都是平级单位,而其下级国土部门也多是以当地政府为主导单位,与上级也多只存在业务指导关系,同时我们知道土地收入一般归财政,不同的单位只能是协调,但这种协调后上报的数字能否真实自然存在很大的疑问,所以对国土部要求上报土地收入的决定感觉有点荒唐,也注定难以掌握到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