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上周末在水电可持续发展论坛上透露,“水火电同价”有望在近期试点。“水火电同价”能源局给出了两点理由:一、水电价格低于火电价格不利于清洁能源发展;二、提高水电价格可补贴在部分移民欠账上。
能源局的两点理由,如果出于保护能源的需要而用价格杠杆调整市场需求,倒也无可厚非,但是靠提高水电价格,来扶持清洁能源、补偿移民欠账,笔者觉得实在有牵强附会之意,不妨反问能源局一句:“水火电同价”的理由充分么?
首先,“水火电同价”如果出于扶持清洁能源发展的考虑,那也轮不到普通老百姓来承担责任。大家想想,目前来说对能源环境造成污染和威胁的是谁?是老百姓么?老百姓除了吃、喝、拉、撒、睡这些必需的生活及工作外,还能造成什么样的污染呢?扶持清洁能源发展如果从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威胁的角度来说,企业、工厂则负有直接的责任,如果真要推行“水火电同价”来扶持清洁能源,也应该在工业用电上做考虑才对。
其次,“水火电同价”用于补贴移民欠账上的考虑,此理由更是站不住脚。水电的移民补偿,在水电项目建设中都已计入到了投资中,此外在全国电价中也已有几厘钱专门补贴移民费用。再说,各地的移民安置问题是一项政治性任务,各地政府都高度重视,移民基本得到妥善安排,为什么到现在还以补贴移民欠账为理由来推行“水火电同价”呢?就算有欠账问题,这笔账也不应该加到老百姓头上。
再次,“水火电同价”不符合我国开发水电资源的初衷。一般来说,水电建设初始投入较大,一旦投产后则运行成本很低,且生产过程不产生二氧化碳,可谓绿色环保,世界各地都积极开发水电资源,这也是我国极力开发三峡水电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正是大力开发三峡水电,我国的能源紧张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且目前我国水电企业客观上实现了盈利,理应把这一绿色环保能源带来的好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怎么结果正好相反呢?
“水火电同价”的做法相对其他低水电国家来说(冰岛就是目前电价水平最低的国家),此举也不尽人意。另外电力企业在企业遭受危机时还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而就水电目前来说,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如果再将水电价格提高与火电价格等同,老百姓必须多交出563亿真金白银,老百姓为此所付出的代价,恐怕换来的是对中国企业更大的意见与不满。
“水火电同价”的理由充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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