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非营利和绩效工资


  酝酿已久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终于以“绩效工资改革”为“先发”拉开了帷幕。按照媒体披露的时间表,这一轮改革浪潮似乎会在短时间内即形成席卷全国之势,而首当其冲的也许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亦即医院、学校和其他福利性事业单位。

  上半年“医改方案”出台时,便发现有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似乎没有搞掂,方案所列的政策措施之中,如何解决医护人员人工成本的问题,好像没有提及。一般来说,“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主要社会功能或职责,就是让专业技术人员在特定的专业机构中,在本专业的专业价值的统率下,以本专业特有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服务对象或曰“用户”进行人对人的服务,而且这一类服务通常都带有“公共性”或“准公共性”。

  在医疗卫生领域曾经出现的“改革不成功”,是因为其“公共性”或“准公共性”被抹杀,取而代之的是“产业化”乃至“市场化”。但追溯其根源,当时一个最主要的“改革动因”,正是以国家财政能力有限为由,大大减少了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政府拨款,并希望靠医院本身“创收”来解决医护人员的人工成本问题。“潘多拉的盒子”一旦被打开,使得后来事态的发展似乎有点失控,医院的经营方向逐步转向产业化和市场化,亦即“利润最大化”的方向。

  虽然,经过关于“医改”的全民大讨论,除了“市场原教旨主义者”之外,中国社会对“医疗卫生领域不能市场化”基本上达成共识。然而,迄今为止,在“看病难”和“看病贵”的背后,似乎总有一道挥之不去的魔咒——如果医护人员人工成本的全部或大部分仍然指靠患者作贡献,那么,医院的“创收”或曰“趋利动机”这只已经系上的铃铛就仍然会发出不和谐的噪声。

  解铃还须系铃人,对“公益性事业单位”所需支付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工成本究竟采取何种政策,主要靠国家财政,还是靠服务收费,实际上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所在。

  “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国际惯例,应该就是非营利组织,而此等组织的经营方向就是“非营利”,而且应该对公众明示。非营利的概念应该是很明确的,其基本特点就是“成本核算,收支平衡”。但在中国,这个很明确的概念一直被有意无意地搅成一盆浆糊。或者是把“非营利”与“无偿”、“不收费”等说法同起来,或者是打着非营利的旗号却年年盈利超过9位数。前者在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领域很盛行,后者则是政府办的高等级公立医院的习惯做法。

  在非营利经营中,如何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其实方法很简单,就是打入经营成本。在“公益性专业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要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这在世界各国是个通例。原因如下:其一,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人力资源的市场配置是一个决定因素。因为与一般劳动者相比,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是一个的紧缺资源。其二,从培养人才的社会成本(包括机会成本)看,专业技术人员要高于一般劳动者。尤其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和家庭负担的教育成本大大增加。其三,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教育所花费的时间更长,因此他们就业的有效时间大大缩短。最后的一点是最重要的一点,因为公益性专业服务的特点是“人对人”的服务,因此人(专业技术人员)的因素是第一位的。以上这些因素,决定了专业技术人员应该获得较高的工资福利待遇。现在的问题是专业技术人员如何获得较高的工资福利待遇?

  如果完全按市场取向去实现这个目标,应该也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专业技术毫无疑问是一个紧缺资源,按市场规律办事,只需将专业技术服务“利润最大化”,卖个“好价钱”便是。产业化、市场化的“旧医改”就是这种思路具体实践,其结果是“不成功”。

  为什么在“公益性专业服务”领域照搬市场规律,结果会弄得民怨沸腾呢?这是由两个因素所决定:其一,在当代社会中,这些服务大多涉及基本需求,或者说涉及公民在社会领域的基本权利,是每一个公民及其家庭,不可或缺的;其二,在当代社会中,这些服务又大多与社会经济风险相关,是大多数公民及其家庭,尤其是贫困的、弱势的社会群体无法完全依靠本身的能力妥善解决的,只能在政府有效的制度安排下,倾全社会之力来共同解决。在政府和社会的有力支持下,将公民及其家庭在社会领域的基本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这就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初衷。

  综上所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应该有三:一是服务收费,二是政府补贴,三是社会募捐。从公民个人与家庭来说:有经济能力的应该按公益性事业单位依“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核定的价格付费;经济能力与核定价格有差距的,在合理地支付一部分服务费用之后,还可以得到政府补贴和慈善援助;没有经济能力的,则完全由政府给予补贴,亦即“政府买服务”。因为收费的价格是已经将全部经营成本考虑在内,所以公益性事业单位只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争取更多的“用户”,就能够实现非营利经营的目标。

  在用了这么大的篇幅讨论了“非营利经营”及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之后,我们可以进入正题,来讨论“即形成席卷全国之势”的“绩效工资改革”。所谓绩效工资,顾名思义,就是事业单位的一部分工资要按“绩效”来进行分配。这个改革思路,显然与国有企业改革从“打破大锅饭,砸烂铁饭碗”开始是如出一辙。从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看,可能也是一个突破口,应该受到真正有能力、肯干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欢迎。然而,虽然高层领导也已经再三表态:不会减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但“被改革”的对象们仍然十分忐忑不安:

  首先,对于非营利经营,中国社会似乎并没有形成共识。要么市场化,要么靠政府,大多数人对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景仍然持如此极端的简单化的认识。显然,如果要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不会减少,那光靠“存量”可能是不够的,现在的问题是“增量”从何而来?怎样才能真正做到在用户付费、政府补助和社会募捐三者之间左右逢源。

  其次,如果没有“增量”,而是在“存量”中重新分配,亦即拿出相当一部分工资或补贴重新由绩效来决定,那么,“绩效”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更重要的是由谁来操作,这些十分关键的问题如何解决。近年来,事业单位的“官场化”倾向实际上越来越严重,叠床架屋的机构设置,衙门风范的“功能组织”,统揽大权的“后勤保障”……令人不放心的是,真正浪费“皇粮”的滥竽充数者反倒可能是有权决定以上与“绩效”相关的政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