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之(229)——住建部“不支持高房价”是不是就尽职、尽责了?


据中新网9月28日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在新闻发布会称,我们不支持高房价,希望各地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满足那些自住需求的购房者。

发布上,有美国媒体提问:中国的地价不断攀高,新的“地王”不断地产生,美国人担心中国房地产是不是出现了过热现象?

齐骥表示,今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活跃,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企业高价购买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捂盘惜售、虚假广告和违规合同等不规范市场行为的现象。同时,相关主管部门针对这些现象也开始出了一些有利的积极的措施和政策。希望各地能够有计划地、更多地提供用于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用地。这样可以提供更多的、百姓能够支付得起的商品住房,满足那些自住需求的购房者。

正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齐副部长所概括的,我国高房价是一种不健康、不规范、无监督,甚至恶意炒作的市场行为,其违规甚至违法手段包括:捂盘惜售、虚假广告、假按揭、假销售、违规合同等。而问题的症结是什么呢?是制度缺陷和缺乏监管。

我们暂且不说制度性缺陷问题,就行业和市场监管而言,作为房地产行业的直接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履行的职责是什么呢?难道一句“我们不支持高房价”,就可以交差了?不支持的意思是什么?如果,我们没有理解错的话,不支持的意思里面还暗示了“不反对”,不反对的意思背后其实就是纵容、鼓励、引导。所以,依据这样的逻辑判断,我们可以肯定,中国的高房价,不是开发商的错,而恰恰是应行使市场监管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惹得祸,这其中就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这位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