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我国发展创意产业的领先地区,据悉已经建成创意产业集聚区75个,笔者曾慕名前往参访学习,看过(⊙_⊙)M50、创意仓库、八号桥、田子坊、1933、2573等具有标志性的集聚区,对创意产业集聚区有了比较具体的认识,并通过与一些业界先进的交流,多少领悟了些许内中真谛。回来后,还注意收集一些资料,翻阅相关书刊,力求扎实地做功课。
目前,创意产业在河南开始被更多的人所认识,并引起越来越多的决策者的重视,实为幸事。笔者一直不能同意所谓“河南发展创意产业超前论”。眼下,上海的创意产业集聚区已经发展到第三代,而我们河南迄今还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创意产业集聚区,再看看北京、天津、杭州、成都、南京等地,发展创意产业如火如荼,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还能够不着急上火么?
诚然,河南已经有一些地方开始启动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策划与建设,并可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更有不少管理部门的决策者对一些有意参与或专事创意产业的企业给与多方扶持和协助,这是令人欣慰的,也必然会促进当地创意产业的发展。他们或许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决策将会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关于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营建,笔者曾多方求教并进行过深入思考。窃以为要想建设创意产业集聚区应该首先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对发展创意产业重要性的认识,其前提还要对创意产业及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真正内涵有正确理解。
其次,应该理清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至少不要把创意产业仅仅局限在文化产业领域,应该把创意密集的生产活动列入创意产业,而在文化产业中,并不是所有的生产活动都是创意密集的,不应该走入文化产业就是创意产业的误区。结论是:判断某些生产活动是否属于创意产业,与这些生产活动所处的领域无关,而与其创意密集程度有关。在这个意义上,创意产业集聚区首先应该是创意密集产业的集群,而不应该是一些不具备创意密集这一特点的生产活动或企业的堆积。
再次,应该以用创意思维来指导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策划与建设。在营建初期可以模仿,但一定要有独到的创意,借鉴不是照搬,应该依据本地地域文化、经济实力、民风乡情等元素进行谋划和运筹。试想,一个没有创意的创意产业集聚区能够名副其实吗?
复次,参与策划和营建创意产业集聚区的人应该对创意产业有敬畏之心,尊重自己所从事的事业。一个好的创意首先是建立在真善美的基础之上的,是有利于人际和谐、社会和谐的载体,唯如此,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才能得到真正体现。
最后,还应该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意思维不仅是一种方法论,其独具特色的策划也是一件具有实际市场价值的产品,如果一个有意从事创意产业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的人不懂得或懂得却不愿正视这一点,很难想象会是一种什么结果。
以上仅为个人浅见,不当之处当请高人不吝指教,谨此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