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自应该 方法须思量


  经适房的本意是解决那些因为相对贫困而买不起商品房的家庭的住房问题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经适房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非不断,最主要的原因可能还是并没有为经适房准备好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退出机制。因此,出现各种各样的违规甚至违法事件也就在所难免了。

  广州市有有关部门这次是动真格的了,对于那些把申购来的经适房用于出租的房主给予重罚严惩。这种做法值得称道,一般认为既然可以把属于自己的经适房用来出租谋利,自然是那种至少有两套房子的主了,而这样的人是不符合经适房的申请条件的,既然假冒违规了,那就应该受到惩罚。

  然而,细想一下,觉得这种做法也有不妥当的地方。试想一下,如果当时申请的时候是完全够条件的,现在我发财了,难道还不允许我改善住房条件吗?是不是买了经适房的家庭就只能永远(至少是在若干年内)要一直穷下去才行?

  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也非常简单,全改成廉租房就行了,只要规定廉租只能由本人及家庭居住,一旦脱贫了,买得起房了,就立即退出廉租房,再由政府把它租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