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新政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于房子这个问题,由于关系广大百姓“安身”问题,其涨跌便十分敏感。涨得多了,远离老百姓的消费能力,大多数人倾其一辈子积蓄买不起,只是少数有钱人和开发商的“盛宴”,便会使其成为矛盾的焦点、千夫之所指,要不一部“蜗居”竟然会引起这么多观众、这么多网友的高度共鸣。但是,如果反过来,如果跌得多了,老百姓或许买得起了,但主动去买的人或许更少了,有谁愿意自己花大部分甚至全部积蓄买来的东西不断缩水呢?而且在现行体制下,地方政府财政主要来自土地出让金收入,一旦房价下跌势必会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则会导致财政收入更加“入不敷出”,那么这么多的民生工程、和谐建设又从什么渠道筹措资金呢?当然。受到大影响的还有银行机构,毕竟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占比可不小,房价下跌意味着押品价值缩水,抵押人违约概率就会增大。



  在这种两难境地中,平稳、健康、发展便成为历次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目标首选。今日上午,新华网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再次对当前争议多多、预期多多、不断上涨的房地产市场进行定调。笔者看来,这次通知亮点有如下三点:一是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五类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量和比例,从源头上解决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二是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笔者有理由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决策下,在建设部等职能部门的具体执行下,房地产调控一定能够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目标。毕竟,“平稳”是市场相关各方都是能够接受的结果,也只有“平稳”才能谈下一步的“发展”问题;“健康”这次也有了治本的东西,即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五类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量和比例,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发展”,我想肯定不是问题,像我所居住的城市房价还在上涨,开发商拿地的意愿还很强,市民购房的需求还有,再加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快城镇建设的决策,房地产行业要不“发展”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