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主要政策


 

(一)中小企业项目支持。对纳入工程重点培育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其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参与行业标准制订、申报省部级以上新产品、申请国内外专利等发生的费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必要的支持。
(二)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与完善项目支持。对纳入工程的中小企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或知识产权辅导服务机构)开展的场地建设完善(改造)、行业专利数据库及服务设施建设等,予以必要的支持。
(三)知识产权辅导服务项目支持。对纳入工程的知识产权辅导服务示范机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程实施的工作部署,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有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予以必要的支持。

各级应按照本工程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具体的配套落实政策和措施,要特别加大对纳入工程的中小企业集聚区和重点培育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辅导服务示范机构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