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台湾不存在大陆那种贫困人口群体问题


 

为什么台湾不存在大陆那种贫困人口群体问题
——台湾归来答子佑问之四
(王在安 2010-1-10
子佑:
在大陆,贫困众人口群体的存在仍然是一个非常现实的社会政治问题。那么台湾是不是也存在着贫困群体的问题?
 
王在安:
无论在大陆还是在台湾,都存在着贫困人口和家庭。但是,在台湾贫困人口和家庭极少,构不成贫困群体,不能算是一个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而在大陆,贫困人口和家庭的数量很大,而且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形成了一个集中度相对较高的社会阶层和群体,显然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
我的感受是,台湾的老百姓普遍比较富裕,或者说不存在基本生存问题,没有我们大陆那样失地失业生病而又没有任何基本社会保障的集中度很高的赤贫群体。
为什么台湾能够消除赤贫群体呢?
第一,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台湾政府只得到约12%,台湾的企业和劳动者得到了约88%,劳动者又得到了其中的大部分,约占GDP初次分配的50%,至少高出中国大陆十多个百分点;而且由于台湾人均GDP是大陆的约三倍,所以,台湾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水平是大陆中国沿海发达地区的两倍以上,是河南等内陆省份的约46倍左右。比如,台湾的小学老师也能拿到月薪台币47万元,相当于人民币870015218元,而我们河南的小学老师月薪平均2000元人民币左右。我的一位亲友是台湾乡镇小学的退休老师,因年老有病,也有能力以月薪2万元台币(合人民币约4400元)雇了一位越佣(越南籍保姆)。而在郑州,大多数保姆月薪在人民币1000元左右。
第二,基本上建立了覆盖全体公民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从而保障了穷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这是台湾消除赤贫群体,创建公正社会的基础性制度条件。
第三,台湾民众平均受教育程度较高,勤奋和敬业精神远高于大陆民众的平均水平。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大家又这么勤奋和敬业,自然就远离贫困了。
第四,台湾实现了宪政民主制度,普通老百姓的政治权益和经济权利受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避免了由于政府对老百姓掠夺而可能产生赤贫群体的悲剧性后果发生。而在大陆中国,赤贫群体中的相当一个组成部分,既不是因病致贫,也不是因懒惰致贫,而主要是由于政府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剥夺,对公民的掠夺而致贫的。他们非常健康,也非常勤劳,但是政府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财政收入目标、或政绩目标,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手段,强行占有了老百姓的土地、拆迁了老百姓的房屋,或者强行移民,最终导致这些老百姓陷于赤贫之中。
总的来说,与台湾相比,大陆庞大贫困人口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主要不是经济发展水平所导致的,而是不公正的社会政治体制和经济政策所造成的必然后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