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相关主管部门透露,《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下称《规划》)已获国家批准,安徽不久将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规划》一大亮点在于国家赋予安徽在承接产业转移等经济领域拥有“先行先试”的权利,并将安徽定位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根据笔者的理解,这是国家给予安徽“后来居上”的一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也是令其他中部省份羡慕甚至嫉妒的一大利好消息。
该《规划》相应的政策配套种,最大的政策优惠大致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上缴中央财政的增量部分实行先征后返,重点用于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并且实行示范区地方政府债券单列。
二、“生产性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规划》草案给的另一优惠政策。
现在的问题是,安徽省能在多大程度上,尽可能地利用好这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