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截突击拆迁,重在抓反面典型用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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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国平

    2009年12月31日下午,北大五名法学学者沈岿、王锡锌、姜明安、钱明星和陈端洪(因故未出席)受邀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座谈会,直言最近有些地方突击拆迁现象严重,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关注,由国务院出台通知,要求各地在元旦、春节期间遏制突击拆迁的发生。

    其中王锡锌说,近期,拆迁条例修改正在推进之时,他本人就收到了很多反映这一情况的特快专递,这可能让矛盾在短时间内释放出来。是他和沈岿共同提出上述针对措施的。

    为此2009年,有突击腐败的,有临时性强奸的,就是没有听说过突击性拆迁的,但好像一些人有意成全这些稀奇古怪的名词所以炮制了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也算过去一年里最后的突击性创造。

    不过,在这些年来中国各地频繁发生由强制拆迁引发的自焚、冲突、抗争和上访等群体性活动,远的不说,近的就有四川成都金牛区为了抵制强制拆迁而不惜自焚的唐福珍案,其惨绝人寰让中国老百姓和地方政府的对立情绪又上了一个台阶后,一些人还没有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地一些地方官员风闻全国人大以及中央政府正在着手推进拆迁修法之际正准备短期间进行突击拆迁,以逃避今后修订后将要实施的有关法律的约束。

    甚至本人也听说一些地方的钉子户同时准备了汽油准备和执法者同归于尽。--所以形势是严峻的,矛盾一触即发,面对强权的践踏弱者的选择虽然极端,但却是被迫无奈之举,于是及时遏制一些地方执法者的盲目强制拆迁冲动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那么如何能够堵截住地方上一股蠢蠢欲动的突击拆迁风潮?

    在下觉得,恐怕单凭由国务院出台通知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为任何一桩强制拆迁的发生背后都有地方官商勾结的强大利益驱动,并且既然目前法律上依然还存在一些漏洞可乘,即使这段时间他们明知故犯了,逼死人命,上级部门你也拿他们没办法,顶多治相关主要责任人一个党内或政纪以及停职降级等行政处分了事,甚至他们违背行政命令的处分成本比起来强制拆迁所得来讲微不足道,他们还是划算的,至于其导致的严重社会后果则不得不由人民群众和各级人民政府去无休止承担了!

    我倒以为,治乱世当用重典,治理突发事件有关部门也要用特殊对策快刀斩乱麻,比如可以全国人大法工委或国务院法制办名义发一个临时性的紧急法律条文:如果地方上各地在元旦、春节期间有突击拆迁的发生一概参照危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安全罪等论处, 一旦发现有政府官员参与一律上升到刑法范畴加重处罚,否则抽刀断水水更流,其他面子上的诸如此类上级通知之列根本不管事的。

    我的意见还是中央堵截突击拆迁,重在及时抓反面典型用重刑,杀鸡骇猴,才能圆满实现短期内临时政策的安全过渡。

    新闻链接:
http://news.qq.com/a/20091231/0000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