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无类”,廉租房不应排斥农民工!
盛大林
“北京还有大量的非户籍人士迫切地需要在高房价背景下解决住房的压力。”在北京两会上,政协委员、万科副总裁毛大庆提交提案,建议抓紧制定外来人口政策性廉租房政策。他认为,在城市建设中,每年的高校毕业生和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存在不可避免。这些群体融入城市的过程更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所以需要重视解决他们的基本居住需求。毛大庆建议,凡是拥有固定工作,持完税证明及社保记录两年以上、无固定居所之外来人口,就可申请北京廉租房资格。(据1月24日《京华时报》)
自从廉租房诞生之日起,它就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专利。具有某个城镇的户籍并达到一定的年限,是廉租房政策的基本门槛。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从来都享受不到廉租房以及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而毛大庆委员的建议就是要改变这样的政策,我认为这个建议是合理的——
城镇化是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性选择,近年来,城镇化率大约以每年1%的速度在递增,但目前的城镇化率也只有48%,跟发达国家80%左右的城镇化率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城镇化率的进展之所以比较迟缓,农民工之所以总像候鸟一样往返于城市之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难以在城镇获得固定的居所。对绝大多数农民工来说,买房显然不太现实,甚至在市场上租房也是他们难以承受的,如果政府能为他们提供廉租房,就能为他们逐渐融入城市提供一个“过渡”,这必将提高城镇化的速度。
“住有所居”,是十七大明确提出的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适用于市民,也应该适用于农民。以前,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只有城里人享受,现在农村也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开始起步,但还没有农民享受到住房保障制度,这显然是不平等的。两千多年前,孔子就广收门徒并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思想,在孔子看来,不论什么出身的人都应该接受教育。的确,受教育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而居住权又何尝不是呢?更何况,农民工与所在城镇的居民一样纳税,并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教育应该“有教无类”,社保也应该“有保无类”。因此,廉租房等不应该把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