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放任股市传闻扰乱市场


            

    近期的股市为利空传闻所笼罩。在“恢复印花税双边征收”、 “一月剩余时间禁发贷款”、“1月22日央行将宣布加息”等市场传闻的袭击下,股市连续出现急跌的走势。

    这已不是利空传闻第一次袭击股市了。通过利空或利好传闻来干扰股市,仿佛已成为中国股市的一大特色。有业内人士发现,去年9月份以来的六个底部,即9月1日2639点—9月29日2712点—11月2日2923点—11月27日3080点—12月22日3039点—1月23日3062点,每一个底部都是靠制造利空传言引发暴跌而实现的。可见,传闻扰市已成了中国股市的一个普遍现象。

    这种利空传闻在市场上的流传显然加剧了股市的动荡不安。如1月13日上证指数暴跌101点,1月20日股指暴跌95点,1月22日盘中暴跌96点,都是这些利空传闻的杰作。这种由利空传闻引发的股指暴跌,大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更加重要的是,这些利空传闻成了某些机构投资者造市的一种手段。如近期的利空传闻被指是券商所造,甚至有基金经理指责券商制造利空传闻的目的是“他们希望在这个不稳定的市场里,靠传言来造成市场动荡,以获得大笔佣金收入。”可见,券商制造传闻的目的,明显损人利已,甚至涉及到市场操纵行为。

    这其实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因为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同时规定,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因此,对于股市上这种利用利空传闻来频频扰市的行为,绝对不能听之任之,任凭其一次又一次地扰乱股市,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应该说,在传闻扰市问题上,监管部门的态度旗帜鲜明。早在2008年6月22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针对当时市场上出现的“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大肆散播各种虚假不实信息,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加大了市场不稳定性”的问题,就曾明确表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涉及资本市场谣言传播等违法违规活动的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坚决惩治恶意造谣惑众的行为。但遗憾的是,在打击传闻扰市问题上监管部门一直没有后续的措施,这也正是造成各种传闻一次又一次地出现的原因所在。这也同时表明,对传闻扰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否则,传闻扰市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有效制止。

    当然,传闻有可能不是谣言而是事实,但这同样涉嫌违法违规,涉及到信息的泄露问题,甚至是内幕交易,破坏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这个问题同样也不能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