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泡沫是谁在炮制?


其实房地产的核心问题除了房价之外,还有地价。如果不是土地市场被饱受批评的“招拍挂”制度垄断,房价是不会涨这么高的。 “招拍挂”的出让方式,在这两年几乎变成清一色的拍卖,而所谓的拍卖,其实说透了就是政府想把地价卖个最贵的把式,归纳起来的特点一是土地供应不透明,信息的不对称造成开发商对土地资源恐慌的心理,虽然政府一再声明不会缺少土地资源,然而,这两年,核心城市的土地供应确实是僧多粥少,难怪开发商会感到担忧;特点之二是拍卖这种方式核心目的就是“价高者得”,拍卖师的作用正在于此,将十几个开发商集中在一个封闭空间,然后通过经验丰富的拍卖师鼓动,竞价过程中给予竞拍者考虑的时间通常只有几秒,这不是在哄抬物价是什么?在这种惨烈的现场气氛之下,许多人的行为已经不再是理性思考的结果,以至于北京拍卖现场曾经出现一个开发商已经是最高价的出价者,居然在紧张之下,又举了一次牌,毫无必要的将地价多举了2000万这样的笑话。

如果说开发商囤房囤地造成楼市供应的虚假供不应求,那么政府这种行为难道不是哄抬地价?制造虚假的土地供不应求?

所以,在中国绝大部分城市,地方政府的心态都很矛盾,一方面希望地价越高越好,这是政府的既得利益,另外一方面又希望房价越低越好,这样可以减少政府的舆论压力。可是,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最大的利益者,更重要的是作为百姓利益的维护者,如果希望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而指望以盈利为最基础目标的企业让利于民,这种心态如何能够实现房地产的宏观调控?

笔者一直呼吁,解决民生的问题主题应该是政府,政府不能把本当由自己承担的责任推卸给市场,真正的房地产市场应该是政府来主导保障性住宅的建设,商品房交给开发商来建设。希望开发商主动减少利润来解决百姓的居住问题是不现实的。而政府转变职能最核心的是,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应该要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和来自房地产的税收,其中大部分应当用来建设保障性住宅,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而既然是保障性住宅,必须和商品房有着明确的区别,比如说保障性住宅不能转让和出租,否则政府可以收回,至少,转让的收益必须完全收归政府,让保障性住宅成为低收入群体的真正保障,而不是利益群体的权利黑色地带。

好在北京终于做出表态,未来土地出让金大部分将用来作为保障性住宅的建设。

问题是,北京的财政收入非常多元,政府无需依赖土地出让金解决城市建设和发展问题,那些普通城市呢?那些完全依靠卖地来解决城市建设资金缺口的城市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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