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师教学评价
教师教学评价是课程评价的重要内容。运用恰当的评价理论和方法对教师的体育教学活动和结果进行评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1.评价的目的
教师教学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客观、公正、及时、可靠地评定体育教师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发现教学活动中的优点和不足,提供具体、准确的反馈信息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教师自身的发展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2.评价的内容
教师教学评价包括对教师完成各方面工作的数量、质量和价值的评定。本《标准》所要求的教师教学评价,是指对教师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两方面的综合评价。
(1)教师专业素质评价
教师的专业素质评价,应包括对教师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三方面的考核评价。职业道德主要是指教师的敬业乐业精神以及对学生的热爱和尊重。
教学能力主要包括对《标准》、教学内容的领会和掌握程度;对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的掌握及运用程度;从事教学必需的基本技能;激发和保持学生运动兴趣、促进学生形成体育锻炼习惯的能力;运用计算机和多媒体辅助教学以及开发和运用体育资源的能力等。教育科研能力主要包括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
(2)课堂教学评价
评价的目的是通过注重发展性的评价促进教学工作的不断改进。
评价的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学的组织和课的结构、教学内容的质与量、师生间的交流和关系、教学技巧和授课能力以及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等。
教师教学评价既可用于对某一堂课的即时性评价,也可用于进行阶段性课程或整个课程的评价。
评价时应关注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即教学活动对达成教学目标的有效程度。同时,教学评价不但应注意教师教学行为的评价,还应该特别注意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反应和学习前后变化的评价。
3.评价的形式
教师教学评价主要采用教师自我评价和学生评价的形式进行,同时也可采用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和学生成绩分析等多种评价形式。评价时可根据《标准》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针对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两方面的内容制定适当的量表,做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4.评价的组织实施
教师专业素质的综合评价,主要由领导和教师本人进行,同时采用同行评价的形式。一般可每学年进行一次。
教师的即时性自我评价,可以采用每堂课后在教学日志或教案上作简要评述的方式进行;由学生、同行或专家进行的即时性评价,可采用随机方式在每学期进行若干次;阶段性或课程教学实施的总体评价应在即时性评价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并将评价结论和整改建议及时反馈给被评教师本人。
(二)课程建设评价
1.评价的目的
课程建设评价是依据学校教育的总目标和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任务,对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进行的周期性评价。评价的目的是对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课程和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时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促进课程的不断完善。
2.评价的内容
课程建设评价主要对以下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1)是否制定了课程规范性文件(包括课程实施计划、课程实施方案、班级教学计划)以及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完善程度;
(2)是否建立了课程及教材的审查管理制度和课程评价制度,以及这些制度的实行情况;
(3)课程体系、课程结构的完善程度和课程内容的先进性;
(4)教材建设评价,包括教材建设的完善程度,教材在使用中表现出的优点和不足,教师、学生和学科专家对教材设计和编写的反应等;
(5)课程实施保障状况,包括合格师资配备、师资培训、场地器材和经费方面的保障状况等;
(6)课程目标的达成程度。
关于教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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