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撤销也只是种形式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意见规定:保留省一级驻京机构,规范市一级,撤销县级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驻京办事机构。

 从介绍可以获知省市两级政府驻京机构很少,而职能部门和县级政府驻京机构占大多数,这也符合常理,也就是以打着下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牌子不会招摇,实际上还是更上一级运作,另外省市属于相对宏观部门,而更多的发展重担都压在相关的职能部门和县级政府,所以我们才看到管委会和县级政府的办事机构多。

    我认为驻京办有其一定生存的土壤,在于当前的投资体制,在于各种资源的分配体制,大量驻京办只是不合理体制催生的产物,所以硬性的撤销此类机构,不会起到多大的作用,而同时资源掌控权在可预期的时间内也不可能下放,公共部门掌握的资源也不会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解决问题,注定只是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