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国债二级市场的投资者经常都会听到这样的一个词:国债净价交易。
那么什么是“国债净价交易”?
国债净价交易制度是国际债券市场上中长期附息国债普遍采用的交易制度,我国已经开始实施这一交易制度。这种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进行现券买卖时,其报价是以不含有自然增长的应计利息的价格来报价并成交的一种交易方式。也就是说,交易所的价格显示是将国债成交价格与国债的应计利息分开的,其所显示的仅仅只是交易的价格,这一价格是随行就市,主要是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国债的应计利息则根据票面利率按天来计算,投资者如果是买进的话,其所需要支付的价格除了其按照交易所的显示所确定的购买价格之外,还需要再加上国债上一次付息日到目前的这一段时间的应计利息,其目的地是使国债的持有人享有持有期间应得的利息收入。
因此,在净价交易条件下,投资者进行国债交易其所需要支付(或者其所得到的)金额是(不含交易费用):
投资者的付出(所得)=成交价格+应计利息(即国债上次利息支付日到本次交易日之间的利息)
由于国债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因此,在净价交易条件下,其价格的形成与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出国债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以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早在1993年,财政部首次通过19家国债一级自营商借助STAQ系统进行国债交易时就采取过净价交易方式,而且制定了一些规则,积累了一些经验。所以,净价交易在我国并不是新鲜事物。
实行国债净价交易方式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1、我国推行国债净价交易,有利于我国国债市场向国际惯例靠拢,缩小我国国债市场与发达国家国债市场的差距。实行国债净价交易符合国际惯例,特别是附息国债实行净价交易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国债市场发达国家的基本经验。
2、从长远来看,实行净价交易也有利于以国债为基础工具的整个金融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国债净价交易下的成交价格总是围绕着国债面值上下波动,反映了市场利率的变化对国债价格的影响。
3、净价交易方式能清楚地勾画国债交易中卖方的收益程度和买方的支付成本,使买卖双方的利益比较明确。对卖方来说,其得到的收益包括买方支付的成交价格和其持有期间应得的利息;对买方来说,其付出的成本也包括向卖方支付成交价格和卖方持有期间应得的利息。
4、实行净价交易能分辩出国债交易中的资本收益和利息收益,为税务处理提供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规定:“国债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在净价交易方式下,将国债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分开,有利于税收方面的财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