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政三惑
党双忍
最近,系统思考研究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举措。土地问题似乎是绕不开的一个大问题,中间有许多捉摸不透,存在许多困惑。其中,比较紧要的有三个:
困惑一:为什么农民没有房产证?
大家知道,城市土地是70年使用期。在70年使用期的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大家都可以拿到房屋产权证。而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住户永久使用,在永久使用的土地上,农民自己投资建设房子。但是,这样的房产,既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又没有房屋产权证。2010年的一号文件还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重要举措。我觉得这存在隐忧。对农民来讲,宅基地和房子是“死资产”,无法流转起来。城市的房子,买到手就增值、就赚钱,农民的房子,建起来就贬值、就赔钱。
困惑二:为什么市民就可以住大房子?
经过多年的房改,城市的房子,已经实现了市场化、商品化。城市房子,盖在国有的土地上。但只要有钱,并且钱足够多,大家就可以买房子,买大房子,住大房子,买别墅,住洋楼。不少大款,住进了别墅,单家独院大洋房。而在农村,即使再有钱,也只能按照规定,“划拨”2-3分地,宅基的长宽都有严格的规定,你“随方就圆”,可摸着盖房子,房子也很受罪,盖得不像样子。过几年一翻腾,翻腾来翻腾去还是那个死样,长条条,窄溜溜,不过个子倒是长高了。
困惑三:为什么市民不可以到农村买房子?
鼓励农民到城市买房子,已经成为各个城市发展的新时尚。不少富裕起来的农民在城市买了自己的房子,这的确是历史的进步。农村劳动力、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不少村庄宅院空置,出现不少废宅院,呈现村庄“空心化”趋势。“集体建设用地”闲置,浪费严重。城市房价一高再高,异常繁荣,农村却没有房产市场。为什么农民就不能购买邻居已经空置的宅院以改善自家的居住?为什么市民就不可以到农村购买宅院和房子?只能农民进城,不能市民下乡?
“一个国家,两种体制”。在房地产上,“二元”治理结构表现如此明显。城市实行的是“有管制的市场经济”,在农村却实行的是“有管制的自然经济”。这种“二元”土地治理结构,对农民的全面发展、农村的科学发展极为不利。统筹城乡发展,可否首先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政策,真正实现“同地同权”?这个路程很长,但总的启动吧?
房政三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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