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公共利益?


宪法规定唯一能征收公民房屋的只有“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同时《城乡规划法》没有对政府规划区分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

北大法学院的五名学者递交建议书,建议立法机关对《拆迁条例》进行审查。这样的立法审查很显然来能为已经死去的被拆迁者讨回公道,大多数老百姓都希望在拆迁现场的生死相搏的场面不要在和谐社会继续上演。《宪法》说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确斗不过开发商《拆迁许可证》,因为这张证是政府开出的,它的后面有政府的暗中支持。当在法律层面上讨论谁更应被保护时,确面临了什么是公共利益的难题。多位参加过《拆迁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的专家表示,目前这部条例修改的最大难点和焦点在于如何界定公共利益。那些以“公共利益”为名开出的《拆迁许可证》的人竟也解释不清什么是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