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要让外来人口从“居住证”中得到实惠


关键要让外来人口从“居住证”中得到实惠

刘纯银

 11日,张声锟带着自己的暂住证,在广东省居住证首发式活动现场咨询有关事宜。从11日起,有3000多万流动人口的广东省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12日《中国青年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为加强城市治安管理,我国政府要求大陆境内非当地户籍的人员在城市作短期或长期居住时,必须申请办理暂住证。没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会被予以处罚或遣返。不可否认,在当时情况下,暂住证制度对推进我国计划生育、保障外来人员能顺利就业、居住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暂住证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尤其是影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近些年来,不少专家学者纷纷要求取消暂住证制度。

让人高兴地看到,自200881日起深圳市实行《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后,太原市、北京市、大连等城市也相继统一实行了居住证制度。据了解,此次广东省推出的居住证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即流动人口在广东按规定享有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等7大类公共服务,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还可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等4大类公共服务。同时,新制度还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7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可以看出,居住证的施行不但从制度上摒弃“本地”、“外来”两个概念,而且在福利、保障上将赋予外来居民较以前更多的“实惠”。正如网友留言所说:居住证的推行虽然离实质的“平等”还有一定距离,但就目前户籍制度状况看仍有积极意义,毕竟它体现了一个城市的“胸怀”和想要继续快速发展的愿望,是增强外来建设者认同感和归属感,以此推动城市内在发展的有效办法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差距相对来讲有所扩大,尤其是表现在城乡收入方面的差距尤为明显,如果把医疗、教育、失业保障、公用事业服务等因素考虑进去,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特别是随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冲突加剧,各种问题纷纷显现。难怪有专家说,以户籍制度为依托的福利分配机制导致了城乡的不平等,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笔者真心期待各地把居住证当作推进户籍改革的一扇“门”,不断剥离户籍与其所附着的权利,外来人口从“居住证”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不断缩小城乡差别,不断推进社会和谐建设进程,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