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可能“两会”前受审传递啥信号?
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长达一年之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黄松有一案,可能于近期由检方移交法院进入审判程序。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查处级别最高的第一个大法官(国家二级大法官),其案发在法院系统内外震荡巨大。黄松有于2008年10月15日起受中纪委审查。目前,涉案事实已基本查清,审查工作进入尾声,如果不出意外,该案有望于今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2010年1月3日人民网转自《重庆晚报》)
每年的全国“两会”前夕,总会有很多热点问题、热点话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毫无例外的是,“反腐败”几乎年年都是热点中的热点、热议中的热议。已被立案审查一年至多的大法官黄松有案件,可能在2010年“两会”前受审,无疑给今年的“两会”前的话题增添了几多“佐料”,传递出了特殊而特别的信号意义。
其一,给民众吃下“定心丸”。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查处级别最高的第一个大法官(国家二级大法官),黄松有案,在法院系统内外震荡巨大,在广大民众中也影响巨大。这一立案一年多的案件,从一开始就曾引起多方猜疑。关于黄“落马”的原因,有媒体称主要涉及三大问题: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但经过审查,目前初步认定的其涉嫌罪名只有一个——受贿,涉案金额在400万元左右。既然如此,就应该对黄松有有一个终审,就应该给民众一个交代。特别是在民间反腐呼声越来越高涨、中央反腐声势越来越强烈的全国“两会”前,将黄松有这样的大贪官送审,更是给民众吃下的一颗“定心丸”。
其二,给反腐打下“漂亮仗”。腐败没有多少,反腐没有大小。只要是腐败分子,不论其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而反腐败斗争和其他斗争一样,也都需要找准突破口和爆破点。据悉,最高院尚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牵涉黄案,其中一人被“双规”,另外3人在等候组织处理。而最早受“牵连”的是最高院立案庭审判员李军。去年9月中旬,李军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是10万元。黄案发生后,在法院系统内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和震动,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由此,最高院在2009年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法院系统“反腐风暴”。如今,在2010全国“两会”前,对黄松有案移送司法机关受审,可以说是,反腐败斗争和“反腐风暴”的一个阶段性胜利,是反腐这场持久战中的一次“漂亮仗”。
其三,给社会留下“警示钟”。前事不忘,后世之师。每一个腐败分子身上,都有很多值得后人和世人记取的教训和警示。黄松有作为司法战线中爆出的腐败分子,其违法犯罪严重挑战着司法的权威和尊严,也便更加有了特殊的警示和教育意义。从黄松有案件披露的细节来看,他曾利用职权干预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案”,证明了“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样一个真理。而更为令人诧异的是,这位法学博士,不但对权力有强烈欲望,同时对于钱色也有极强的愿望,“对未成年少女有特殊兴趣”,正应了那句“十个贪官九个花”的俗语。但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是等待着每一个玩弄权力、放纵贪欲与色欲的贪官的“魔咒”。
回顾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陈少勇、王益、朱志刚、黄松有、刘志华、米凤君、郑少东、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等省部级高官陆续被查处,特别是十七届四中全会后更加大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辽宁省人大副主任宋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李堂堂、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和山东省政协主席孙淑义四个腐化高官应声落马。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满足,就此收手。因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当前,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对于那些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的问题,“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以反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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