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售楼小姐忽悠


  在开发商要涨价声中(开发商声称自2009年11月1日起每平米涨80元),在售楼小姐声称再不交房款就按上涨后的房价计算的要挟之下,我于11月交了房款。可是从打交了房款之后,房价却一直不见涨。12月底去看房,下午没有阳光,找开发商理论,可谓跑断了腿,找尽了关系,副总(售楼部经理)同意换房,可是售楼主管就是不愿意办理,等说服了售楼主管之后,售楼主管叫售楼小姐写退楼申请,可是这个售楼小姐就是不写,要求售楼部经理亲自写,亲自再打售房合同。再找经理,呵呵,变卦了,换房的愿望落了空。其实,在我买房之时,有两幢楼整天都有阳光,可是售楼小姐硬说全卖完了,等我交过房款之后,这两幢楼又有房源了,售楼小姐的解释是,在我买之前,有人预订了50套房产(团购),后来因价格未谈好,不要了,售楼主管给出了另一版本,就是那人团购时订了50套,后来只要了20套,因此有了房源。上次被售楼小姐所害,二个月后,买套房多花了十几万元,这次再次被售楼小姐所害。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由于政策下调了公积金贷款总额,我需要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还需要办理商贷,售楼小姐以公积金已贷空为由,建议我全部商贷(称公积金贷款难批,等公积金贷款批下来之后,可能已过12月份,商贷0。7折的优惠没有了,还说全部商贷,每月只需多出30余元)。今天我去拿批下来的公积金贷款时,售楼小姐给了我一份接力贷款,内容是说当公积金贷款不足之时,买房人可以申请公积金部门与合作银行开展的接力贷款,接力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及还款方式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商贷利率高出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部分由公积金办公室承担。看来,售楼小姐早就知道这一政策,只是为了少跑路,就要客户多出万元利息(每月30余元,20年的利息)。

  今天,我还看到一份文件,说我的房产抵押价值37万元,我可是近50万买的呀!更何况,房价还在上涨,近期宣城就出现了新地王。我问售楼小姐怎么回事,答:“你首付只有20几万,贷款20几万,抵押37万元还少吗?”呵呵,我当时只是一时兴起,问的好玩,我办房地产权证,却要按房款计算呀!怎么抵押时却要按首付和贷款来计算呢?看来这个售楼小姐会忽悠人。其实50万元的房产,仅能贷37万很好理解,因为银行也怕房地产降价缩水吗?

  看来,购房人再精明也精明不过开发商(包括售楼小姐)和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