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闯红灯病”不妨试白岩松的“药方”


  9日,宿迁当地媒体刊登了一组照片,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不仅有违法人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而且配上当事人违法行为照片。 (10月10日 扬子晚报)
宿迁这次雷厉风行的整治措施显然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其实施方案还有一个很震撼的名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宿迁整治交通安全的初衷公众都能认可,但是这种运动式的整治行动,最终效果如何却只能存疑。同属江苏的南京此前就相继采取过对闯红灯者通告其单位、让闯红灯者义务协助交警执勤半小时、对闯红灯者进行拍照曝光等系列举措。一个个更为严厉的新举措陆续出台,证明的其实是这些举措的效果最终均不尽如人意。
运动式的执法之所以不可取,因为他无法在时间和空间的维度上保证公平。今时今地闯红灯被曝光处罚,异时异地同样是闯红灯的行为,则可能安然无恙。这对被处罚的人来说,显然心里会觉得受到了“不公正”的处罚。另外,这种整治力度对特权人群是否普遍适用,正如有网友质疑的,行人闯红灯曝光,公车闯红灯能不能也把相应官员的职位和家庭地址曝光?总之,惩治标准一旦失去普适性,执法的权威性、公信力就会在这一次次的运动式执法中消逝殆尽。
多地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曾采取过类似曝光示众行为,其合法性一直存有争议,宿迁这次曝光行为的违法嫌疑显得更为突出,不仅公开违法人的真实姓名和照片,甚至连上了违法人的家庭住址,有一人违法家人“连坐”的倾向。这种执法似乎是“病急乱投医”,因为整治闯红灯等类似行为显然不能单纯依赖法律,更需整个社会长期养成一种共尊的公共素质。
这种公共素质不是一日可以养成,但我们也不能无所作为静观世道变迁。从哪里做起呢?央视评论员白岩松在最近一期的《新闻1+1》中评论过类似问题:“公共素质是一个问题,但是更大的问题可能是公共服务的素质太差,如果公共服务的素质好了,可能很多所谓公民素质的问题都能够迎刃而解。举一个例子……如果要是交通的指示牌都非常准确并且人性化,乱停车甚至逆行和乱拐弯的车就会减少。”
治“闯红灯病”不妨试白岩松的“药方”。我们要改变“闯红灯”的素质,不妨先提高“安红灯”的素质。“安红灯”的素质自然不仅包括把红灯都安装的合理,还包括交通的指示牌、街道设计规划等等各方面,交通的公共服务素质普遍提高了,交警执法的素质普遍提高了,市民再去“闯红灯”的话,很可能不需要曝光,也会受到公众的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