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活”“假记者”头衔 拒绝采访还是掩盖真相?


 “私生活”“假记者”头衔 拒绝采访还是掩盖真相?

                                                     陶凯龙

  据辽宁新闻媒体报道综合整理:辽宁省锦州市北镇一高中校长支有民(音译)在与女教师杨某家中幽会时,迫使杨某服用春药过量,导致死亡;警方介入调查。就在记者采访时,主管机关称是当事人私生活,不方便透露。

  无独有偶,在辽宁省盘锦市某初级中学,教师为了提成给在校学生订无证无食品安全保证的流动小贩制作的午餐,就在记者调查取证的同时,该校老师告诫学生不要乱说话,因为社会上假记者很多。

  “私生活”“假记者”头衔一个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真是的目的无非就是婉言拒绝接受记者的新闻采访,掩盖事实的真相。

  相比警察违规进京抓记者,暴力威胁记者采访强硬暴力来讲,这种婉言拒绝采访的软暴力还算是温柔的,只不过是温柔的一刀。

  有消息称,关于辽宁省锦州市北镇一高中校长支有民(音译)涉嫌强奸并与6名教师有染的新闻在当地尽人皆知,互联网上关于此事的新闻帖子也十分多,但是遗憾的是官方【包括主管机关北镇市教育局和公安机关】都没有发布权威的信息,造成当地流言四起,严重影响了当地的舆论氛围!

  事实上,新闻舆论监督的目的是告知公众事实真相,用舆论监督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但是,遗憾的是在整个社会舆论氛围中,关于负面舆论新闻受伤的总是新闻记者本身。

  早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更换新版《新闻记者证》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记者采访。当时,有许多新闻评论认为,这样的规定犹如一纸空文,没有操作的意义。

  一些地方政府存在许多诸如贪污腐败等问题,在纪委没有介入的时候,因为新闻媒体的介入曝光,加速了其违法违规行为暴露的可能性,所以,用软硬暴力打压前去采访的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本身,就成为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

  和新闻媒体相比,受伤最深的就是新闻从业人员,记者在履行职能的同时,不仅仅要遭受暴力等威胁,甚至要承担稿件刊发所带来的法律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有些新闻从业人员在政府行政机关的压迫下会因此放弃新闻行业。

新闻记者本身承受了太多本来不属于他的压力。

   “私生活”“假记者”等头衔犹如一顶顶帽子扣押在新闻从业人员身上,在追寻事实真相,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许多诸如生存等现实对于从业人员更是一种无形的压力。

   目前,我国没有出台一部完整的《新闻法》,对于新闻记者的工作指导和权益保障也仅仅建立在一些规定上,显然缺乏力度和可操作性,同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在监督管理以及维护新闻记者正当合法权益上也缺乏力度。

   在呼吁出台《新闻法》的同时,在全社会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才是根本,也是杜绝新闻记者遭遇不公平待遇的一项根本举措。这不仅仅需要从制度上进行改革,更应该形成一种习惯,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

   不论从中国共产党党章,还是国家宪法,对于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对于一些政府单位和个人来讲,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流于形式,坦然接受并积极改正是很有必要的。

   任何形式的拒绝采访,不透露相关信息,掩盖事实真相的行为都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挑战,同时也会更加加快事实真相的暴露,要知道人间正道是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