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让好人更小心地做好人、让坏人更大胆地做坏人


     
  古老的中国经历太久的专制和人治人,所以人们很容易把一切罪过都归结于专制和人治,向往起法治社会来,似乎只要有了法律天下就太平无事了。于是大家皆不约而同地从理想主义出发,一起做起“法制乌托邦”的梦来。
  
  事实情况又中如何呢?上了一点年纪的人都可以作一个比较:想当年,一个乡镇甚至几个乡镇才有一个公安特派员,那时候的社会秩序如何?而现在,几乎每一个乡镇、每一个街道都有一个派出所,社会秩序又如何?法制建设有些年头了,法律规定不可谓不多,可以说是多如牛毛。但是,现实的社会秩序和治安又如何呢,大家是感觉越来越好了呢,还是越来越差了呢?相信,不需要去找任何统计数据,大家都会有几乎一致的判断,就是社会秩序越来越差了。
  
  为什么?举一个小例子:比如有地方规定,随地吐痰者罚款五元。于是善良的人从此要变得特别小心,不敢再随地吐痰,即使没有人在场也不会随地吐痰;而对坏人来说,则可以这样理解,只要愿意付五元钱,就可以随地吐痰了,甚至手拿十元钱,随地连吐两口痰。这是被人发现的,如果不被人发现,照样可以随便乱吐。这还不算恶,更有甚者可以戴上一个红袖罩,冒充执法人员上大街小巷甚至田间地头去执法,见人随地吐痰就去罚款。除此以外,还会生出很多怪事来,如给执法者二元不要发票,违法者则可以省下三元,等等。如此一个小小的规定都可以生出这么多的乱象来,别说国家的法律法规,其中的漏洞和空隙就更大了。
  
  法律只能让本分的人、善良的人更小心、更慎重地做好人,却让坏人更大胆地更放心地做坏人。原因很简单,法律再严谨也只是一张网,只有撞进网的才算非法,而在网以外随便怎么作为都不算是违法。所谓的违法只有是被法律证明了的才算是违法,所谓的犯罪只有是被法律证明了的才算是犯罪。违法犯罪只要不被法律所证明,那么在法律上就不存在违法、也不存在犯罪。
  
  有朋友问我,肖传国原本是一位医生,一位救死扶伤好人;而方舟子原本就是个不怀好意、不务正业的坏人。那怎么肖传国打方舟子是犯罪,而方舟子打肖传国法律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呢?于是,我就回了这一句话,法律:让好人更小心地做好人、让坏人更大胆地做坏人。稍稍整理一下,就成了本文。
  
  顺便也提醒一下那些至今还在做着“法制乌托邦”梦的理想主义者,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不善于使用者只会伤害了好人、放纵了坏人,并且给社会制造更大的混乱。在中国,真正懂得和能够驾驭法律人,似乎还没有诞生,估计大家还是要耐心地等上一等。
  
  
  
  邱旭瑜律师
  2010年10月12日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