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政问责省级政府很管用


     近日,据悉住建部、国土部和监察部决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于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其实问责地方政府在今年4月份出台的“新国十条”里就已明示,这次国家三部委对于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问责省级政府,看来不是在喊口号,而是进入操作阶段了。

     虽然国庆前“二次调控”后一线城市和省级政府相继出台地方版楼市调控和住房保障细则,就在国庆后十七届五中全会前国家三部委又重磅出台问责省级政府文件,来的很是时候!也许真的很管用!

     在中国,经济手段,财税手段,信贷手段,甚至是法制手段,很可能都不如行政手段来的更直接、更震撼、更实效!因为,不论是负楼市总责的省级政府,还是具体操作的市、县地方政府,在乌纱帽问题上,谁都害怕,除非这位官大人不想干了!

     诚然,当高房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的时候,直白点,当高房价成为民怨问题的时候,如果中央坐视不管,任其地方政府无所作为或者乱作为,岂不漠视、伤痛了共和国前赫然的“人民”和政府前赫然的“人民”了吗?!

     为了稳定房价和推进住房保障,让我们为中央对省级政府、省级政府对市县政府层层问责叫好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