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阶梯电价”


 

“阶梯电价”经过一段时期的酝酿,终于渐行渐近了,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的解释,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阶梯电价”无疑已是箭在弦上,但一些疑问却依然必须面对:

实行“阶梯电价”合理性在哪?按说,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时代,某一个商品卖啥人格,理当老叟无欺,一视同仁,按说,对于大户还可以给予优惠呢。电乃国家商品,更应该讲究国家诚信。虽说电力资源属国家控制的稀缺商品,但同样是生活用电,差别定价的合理性显然值得商榷。

到底为啥要实行“阶梯电价”?原以为无非出于限电的目的,但目前的说法却似乎还是那个老掉牙的理由--“促进节约”,其实水也好、电也罢,都是要花钱的,一向精打细算的老百姓又多少人舍得浪费?别又是为涨价而阶梯的吧?更让人担心的是,水价、油价、气价等会不会纷纷效仿、跟风?

“阶梯电价”如何保证公平?按照基本的生活常识,消费同等电力服务项目,家庭人数越多,用电量相应地越大,这对那些蜗居族、两代甚至三代人同居一处的平民家庭来说,必然会明显加重负担;另一方面,官方统计数字可靠性素来备受质疑,国家统计部门也并不讳言技术上的局限。那么确定各档电量的依据是否科学,会不会最终只是广大普遍老百姓买单,而对真正的用电大户、奢侈户影响无几?

为什么不对政府机关及公共事业单位实施“阶梯电价”?众所周知,无论是水、电、油等资源,真正容易出现浪费的恰恰是这些单位,可挖掘的节电潜力也是在这里。尽管实行“阶梯电价”只是从左手放到右手,但倘若没有行之有效的限制性措施,只盯着崇尚节约的老百姓,显然有改避重就轻、舍本逐末之嫌。

电网公司上交国家利润是不是也该实行“阶梯标准”?国有垄断企业上交利润比率畸少、非但不分红反与民争利等一直备受诟病,大家心知肚明,“阶梯电价”最大的收益者无疑还是电网。眼前奢谈分红固然不现实,但如果仅仅对居民用电“阶梯化”,上交利润仍是那么一点点,会不会让供电企业更具动辄以“差别”、“阶梯”的名义涨价牟利的冲动?

当然,作为一项改革,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角度来说,国民对“阶梯电价”改革多理解、多支持责无旁贷。不过,如果这些问题不搞清,制度不理顺,关系不协调好,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某些不尽人意的情况,甚至可能背离改革初衷,收不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