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消协懂得集中优势兵力
本报主笔 刘长杰
以一个省级消协拥有的力量来衡量,这无疑是一个大胜仗。
辽宁日报报道称,鞍山市铁西区3名消费者遭遇了共同的“灾难”——他们花费1.1万到1.7万元购买的“三星”牌46寸液晶电视机,在包修期内显示屏出现故障,但当他们提出更换时,均被索要2000元到6000元的费用。9月25日,辽宁省消费者协会与鞍山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就此投诉举行了听证会,责令三星改正。三星企业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并表示将把此次听证会上代表的意见反馈给三星集团领导层。
“十·一长假”刚过,时代商报即推出特别报道《辽宁消协终结三星“内部规定”》。这一报道,除了厘清了三星液晶电视屏幕保修问题的来龙去脉,还对辽宁消协一直推动的“液晶平板电视屏同样应保修三年”这一行业规范的具体进展,给予了跟踪报道。9月25日公开听证会召开后的短短几天,已有索尼、三星、LG、松下、东芝、夏普等企业明确承诺,购买上述品牌平板电视的消费者可以享受显示屏三年保修的服务。
这是一次决定性的胜利。这一胜利的成果,主要包括:一,彻底改变了液晶平板电视原有的“三包”方式,将显示屏列入保修的主要部件;二,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进步;三,为全国的消费者挽回损失亿元以上,而可展望的成果更加丰富。
这次胜利,辽宁消协展现的斗争力量,令世界瞩目。电视机是每个家庭必备的家用电器,电视机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然而世界知名品牌出品的液晶平板电视,其在中国市场承诺的整机保修时间仅一年、液晶屏不在保修之列等问题,业已存在多时。今年央视“3·15”维权晚会的曝光,让原本只有一年的保修期延长至三年,然而,液晶屏不属于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因而不在保修之列的问题,一直未有实质性的进展。这直接造成了包括上述鞍山市铁西区3名消费者在内的全国为数众多的消费者的利益,继续遭受损害。尽管直到今天,依然有日立和飞利浦等知名品牌尚未宣布接受新规则,但每个消费者心里都明白,辽宁消协的奋勇作为,让这种伤害从公开听证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这是中国消费者的胜利。这一胜利,经由辽宁消协之手,得以艰难实现。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成立于1986年12月20日的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由各方面消费者代表组成,是具有社会公益性事业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广大消费者的组织。其职能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等七项内容。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其中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是消协最为突出和重要的两个职能。
在组织和处理三星平板电视投诉听证会,推动行业规则依法变更为行业规范等一系列的工作中,辽宁消协几年来精心备战,咬住事件不放松;重视事前调研,做到“知己知彼”;掌握核心证据,做到有理有据;研读相关法律,防止企业寻找借口;集中优势兵力,精心组织受损害的消费者积极投诉;寻求专家支持,借助媒体力量,终于一战而胜。辽宁消协的这一成功,对辽宁是有贡献的,对全国人民是有贡献的。
消费投诉无小事。我们衷心希望辽宁消协在繁重的消费维权事务中,以这次胜利为榜样,腾出手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争取多搞出一些这样震动世界的维权壮举来。如此,则消费者幸甚,中国幸甚。
***注:此为发表于20101012时代商报三经论坛评论的原文,发表 http://epaper.lnd.com.cn/html/sdsb/20101012/sdsb559972.html 时略有改动。
辽宁消协懂得集中优势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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