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户口界定村民待遇易生隐患


 
以户口界定村民待遇易生隐患
  
郊区政协委员    张政斌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国民惠泽到了改革开放成果。但是部分农村在分配使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费以及确定农村社会保障对象时,只是简单地以户口来界定村民身份,进而确定其是否享受村民待遇,存在不和谐音符。表现在:
1.新增人口吃死人份额——不公。近年来,部分地理位置较好的农村积累的老祖尊家当——土地补偿及安置费(以下简称老本)形成了一个不小的数值,其中有部分农村在按人头向村民分配这部分资金时,只是简单地以是否是农业户口、是否在本村落户为标准来界定其村民身份,并以此再确定其是否享受本村村民福利待遇。这一做法,凸现出的几个不公,会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减缓新农村建设步伐,造成几家欢乐几家愁。
一是新增人口(主要指新生儿、因婚姻关系嫁进本村的媳妇或女婿、因迁移落户进村的“外乡人”等)不分进村服务年限,不计贡献大小,一律均等分配老本,会形成新媳妇喜老媳妇忧,新落户者沾光老住户受伤,小孩欢乐老人愁,上述人群同吃一锅饭,群众有意见。
二是死人不问去世时间,一律不分配老本,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有桲。如有些刚去世不久的本村村民与二十年前已去世的村民同享受一样不分老本的待遇,前者家属有不满情绪,毕竟后人不情愿让自己先辈服务于本村一辈子的辛苦劳作也一同随生命同去。
2.只因一纸户口变动就失去村民待遇者——不平。在农村有一群人,由于历史原因,仅是在户口这个形式上作过变动,而其本人却一天一时也未离开过生其养其的家乡,也从未享受到其他非农福利待遇,可就因为这个户口变动使养育他的农村拒绝了他的本村村民待遇,使他们成了城市进不去,农村回不了的“非城非农”户。如:八十年代落实“六二压返乡”政策,转办为非农业户口且未正式回到城市的一直服务于农村的人,再如九十年代办理了“蓝印户口”却未找到固定工作单位的人,还有因升学迁出户口正在就读或尚未正式就业的大学生。这些人有的服务了农村一辈子,有的已成为或正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有的即将成为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如果在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时,生他养他的农村仅以“户口”这个形式上的东西将他们拒之“村民”之外,不仅让年长者伤心,而且也会严重挫伤年轻人和大学生回乡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甚至打消回乡念头。
3.已吃“皇粮”者再吃农民社保——贪占。国家对户口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后,固定工作与非农业户口不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九十年代在农村就出现了这么一批人,其户口留在农村,而其本人却被招录到国家行政事业或企业单位工作,吃起了“皇粮”或享受到了城市社保,而今又按其保留户口再一次享受到了迟吃的“晚宴”——农村社保。比如民办教师转为公办园丁的,农税专管员转为地税公务员的,某种原因被招聘为合同制工人的等等,这些人成了“亦城亦农”户,太“幸运”啦!群众见此事心里堵得慌。
为彻底排查不稳定因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           制定出台《农村土地补偿安置费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此办法,可以用制度来指导实践,规范运作,减少失误,消灭隐患。
二、           对于新增人口及自然减员,可以借鉴“股份制管理”模式,按村民服务于本村时间年限及其功劳等标准逐项打分,最后以得分多少换算为股份,来确定分配额。这样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原则,避免出现“打天下者同单纯坐享成果者”均等吃份额现象。
三、           对于那些人在农村并一直服务于农村但户口不在农村的人,应本着以人为本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其村民身份,让社会保障的阳光及时平等地照耀到每一个国民。
四、           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村务公开制度,让一切在暗箱操作下才能玩弄的“猫腻”统统消失在群众雪亮眼睛的监督之下,消灭在基层民主政治的快速发展进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