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圆明园,百姓在干啥?


     著名收藏家马未都先生不久前到法国枫丹白露宫参观,一进中国馆,不觉“收声敛气”、为眼前陈列的精美中国艺术品所震撼!此馆建于1863年,馆中的大量藏品,显然与三年前(1860)英法联军抢劫圆明园密切相关。这一点,连法国人自己也不讳言。

再过几天——1018日,便是圆明园被焚150周年的日子。当年的大火连烧三天三夜,京城上空黑烟弥漫,遮暗了一年中最明亮的太阳。此前十几天,园中的巨量金银财宝、珍异古董,早已被闯进园中的英法联军洗劫一空!

     当年英军指挥官额尔金勋爵恶狠狠地宣称:焚毁圆明园是对“践踏古老文明法则”的清朝统治者的惩罚!他指的是一个月前,英国公使巴夏礼一行打着停战白旗前往通州与清军谈判,清军统帅不顾“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中外通行法则,用计诱捕巴夏礼等一伙39人,其中20人被瘐毙狱中——这成为洋人劫烧圆明园的借口!

     这位洋大人显然在倒因为果:是谁请你到中国来的?你们依仗洋枪洋炮在一个主权国家狼奔豕突,一路从天津杀来北京,又是遵守的哪一条国际法则?——然而迫于强盗的枪杆子,清廷代表最终乖乖在丧权辱国的《北京条约》上签了字!

     今天,人们在圆明园大水法遗址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时,心中真是五味杂陈:在那场野蛮对野蛮的战争中,老百姓又在干什么?是否有百姓拿起长枪短刀、去伏击侵略者、拱卫王室?翻翻历史,未见记载。倒是听说一些中国人跟着趁火打劫,或者事后到园中去捡“洋落儿”!

这也不奇怪。试想,圆明园是皇帝的私家花园,假使它没被焚毁,老百姓是否就有机会进去逛一逛呢?假使园中珍宝没被劫掠,老百姓是否就能够看上一眼呢?当然不行。这座园林压根儿不属于百姓,无论它岿然独存还是灰飞烟灭,都跟老百姓没关系。

当年,平民在清统治者眼中如同草芥。英法联军未入北京城,咸丰皇帝早已抛下他的子民,跑到热河去了。日后慈禧老佛爷说得更明白:“宁赠友邦,不与家奴!”封建专制的字典里只有“忠君”,没有“爱国”——老舍倒是给笔下的清末人物添加了“爱国”的情愫,可那表述却是:“我爱大清国,大清国爱我吗!”

不错,个别“死忠”的士大夫确实为帝后的“播迁”痛心疾首,为御苑的焚毁捶胸顿足;但大多数百姓的心态是冷漠而麻木的——对于一个国家,这比皇家园林被焚更可悲!

    不见得每个人都见过自己的爷爷;至于爷爷的父亲(曾祖父)见过的就更少。然而对于今人来说,火烧圆明园是发生在“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一辈的事,那个时代真的太邈远了!

     自那时起,中国又发生了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次次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辛亥革命、军阀混战、日寇侵华、南京大屠杀、三大战役、几次席卷全国的“政治运动”……

跟任何一次大事件相比,一座皇家园林被毁,也只是一件小事。就是跟随后签订的《北京条约》相比,这座皇家园林的损失也是有限的。《北京条约》让挨了打的清政府再赔银1600万两,更将九龙、库页岛等割给英人、俄人,面积多达几十万平方公里!(请参看文末附录中的一笔账

    问题是,在众多更值得纪念回味的历史事件中,我们为什单单挑这一件频频提起?很明显,焚园的象征意义更大——“打人不打脸”,可焚掠皇帝的私家花园,分明是打在满清皇帝脸上的一记响亮耳光!而今天的我们,有必要为满清政府的落后、昏聩、愚弱揽账吗?

    历史最忌“炒作”,警惕有人借此发“国难财”。我们反感任何借“爱国教育”为名重修圆明园的计划——北京有香山、北海、颐和园那样的真古迹,不缺这样一处假古董。重修的目的何在?是彰显大清皇帝当年如何阔绰、排场,还是为了挑战洋人:你尽管烧,我有的是钱盖?

我对一掷万金回购流失国外的马头、鼠头之类同样反感!中国早已今非昔比,洋人不要说端着洋枪杀向京城,就是开着航空母舰来,也只能在领海外面望望罢了!——可是就有人号准你的脉,拿出他祖上不知以何种手段弄去的文物(肯定不是烧园时,好东西还拿不完,谁拿这玩意),要你拿千倍万倍的金钱去赎买,这无异于不拿枪炮的第二次打劫!那东西不中不洋,艺术价值极其有限,若不打“历史牌”,本来值不了几个钱!

谁有本事,去把枫丹白露的中国馆整个要回来,我们公推他做民族英雄!否则,任何人都无权拿着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去干这种搏虚名而伤民财的事!

我并不反对保留圆明园遗址,让它见证中国的那段屈辱历史(重修圆明园恰恰是销毁了这份历史证据)。我只是觉得应该把这一历史事件放到它应有的位置上。

我们不能只停留在思维与情感的浅表层次,不断抚弄这块古老的伤疤,借此见证某些人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是强盗,并时时咂摸着自家老祖宗(其实是骑在老祖宗头上的人)挨打的滋味,顾影自怜。

火烧圆明园后的一个半世纪,世界经济、科学、政治、文明发展迅猛,胜过以往几千年。一切都在与时俱进。我们的进步更是有目共睹。回顾这150年,我们有90年是兵荒马乱,30年是自己“折腾”,最近30年的改革开放,才真正走上正轨。——然而仅仅是30年,中国经济已从文革末的濒临破产,一跃而为总量世界第二,全世界都啧啧称奇!

不过环顾全球,当年那些靠着船坚炮利欺负过我们的国家,在150年后仍然稳居着“发达国家”的地位。他们那里的科技水平、经济效率、自然环境、百姓生活,似乎仍高于我们。

而我们拼着资源与劳力优势取得第一波经济成就之后,许多问题也接踵而来:经济能否持续高速发展是一个方面,社会问题则是另一个方面,如分配不公、贪腐、房价过高、环境污染……有些已直接影响到百姓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积极性。

150年前,英法联军胆敢以数千人孤军深入,一是自恃火器先进,二也是深谙大清国统治者与国民间那种形同路人的隔膜关系。侵略者甚至在焚园前到处张贴告示,公然宣告焚园日期,说此举是“对中国皇帝背信弃义的惩罚”“与(虐俘)暴行无关的百姓不必担心受到伤害这里面,明显有着离间中国君民的动机。

思及此,不觉联想到国家领导人最近发表的谈话:“要让每一个中国人活得幸福而有尊严;让人民感到安全有保障;让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让每个人对未来有信心。”(见《中国日报》1012日报道)这显然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声音。

天,在火烧圆明园150周年之际,让我们打破以往的思维惯性,重新审视历史,总结教训,也许比一味痛陈“国耻”、谴责强盗更具现实意义。

 

附录:关于《北京条约》的一篇简单账目

1860年《北京条约》强迫清政府向英法两国赔银1600万两,按白银一两合人民币150元计算(十九世纪白银贬值,应该还不到150元),合计24亿元。

圆明园被抢劫焚毁的损失,应小于这个数字。当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为康熙皇帝营建畅春园,筑屋五百间,建桥梁水闸九座,挖湖造堤,修亭子,筑围墙,造游船,统共花了十一万六千两银子。当时银价较高,若按一两合200元计算,也不过0.23亿。当然,圆明园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建筑雄伟、宝物山积,价值应远高于此。但即使按50倍计算,也才十几个亿。

那么被割让的国土又该如何用银钱计算?假若一平方米仅按1元计算(不能再低了),单是乌苏里江以东的40万平方公里,就高达4000亿!

比较一下:焚园12亿,赔款24亿,割土4000亿——哪一项更让人心疼,您自有判断。

      

    (本博客文章均为原创,如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文中图片来自网上,一为遭劫后十余年的圆明园,一为圆明园大水法之铜制猴头,一为今天的圆明园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