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房价如同芝麻开花节节高。老百姓普遍抱怨城市房价过高,城市生活成本过高。在此背景下,政府进行了多次房产调控,以稳定下降房价。政府调控的手段主要是压制需求,增加税收,限制贷款,限购数量等等,无不如此。
最近,多个城市出台了“限购令”,规定最多只能新购一套住房。这就好比规定每人只能新购一双鞋子。按理说,市场经济里,想买什么,想买多少,完全是家庭与个人的选择自由,只要是自愿买卖,双方就能因此获利。不能说我想多买鞋子,他想多买鞋子,我们俩抬高了鞋子价格,就损害了你的利益。为了避免对你的损失,使你能够买到低价的鞋子,政府就要规定我和他买鞋的数量。因为这样一来,我和他的利益也受到了损失。
要是为了降低鞋价与房价,直接规定每个人不能买鞋与买房,效果不更明显吗?但这与人们追求幸福是矛盾的。通过市场交易,买卖双方都可以因此获利,限制购买数量就是限制人们追求幸福的权利。
许多人认为有人买房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投机,真正想购房居住的人,不得不付出较高的房价。问题是投机与消费,真能分清楚吗?没有人居住的房子,谁会来投机?无非仅仅是自己住还是他人住,现在住还是将来住的区别。投机最终还是为了居住,没人居住的房子,无人会投机。
按照这种说法,商人也在投机。不是吗?商人就是依靠专业眼光赚取买卖差价的人。他们买的鞋子,绝大部份不是自己穿的,也不是现在就穿,而是卖给别人,将来才穿的。他们的投机报酬就是买卖差价。如果不允许投机,是不是也要规定,商人每次只能购买一双鞋子?按照这样的逻辑,是不是所有商人购物数量都要限制?
售卖鞋子的商人允许大量存在,售卖房子的商人却不允许存在,说得通吗?
另外,从市场范围与专业分工角度看,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在这个过程中,产品越造越多,越造越好,价格越来越低,人们的生活水平因此不断提高。限制购买数量,将缩小市场范围,降低分工水平,产品数量将减少,质量将下降,价格将上升,人们生活水平将下降。
无论从生产还是消费角度看,政府都不应该限制人们住房需求,都不应该限制人们购买房子的数量。政府要做的,是降低交易障碍,扩大交易范围,推进专业分工,这样才能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政府调控的重点应该放在供应上面,改善土地流转制度,合理土地流转价格,让土地供应能够灵活反应市场变化,最终增加房产供应。